国务院审议通过直销管理条例 保证金最低2000万
直销立法获重大进展 管理条例获国务院审议通过
备受国内外关注的中国直销立法进程获得重大进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和《禁止传销条例(草案)》。
国务院的审议是《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最后一道程序。长期关注直销立法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忠表示,在审议通过后,这两个条例草案将需要退回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进行至少1个月的微调,然后对外正式颁布。
直销专家胡远江昨天透露,审议通过的直销条例有两个变动,一个是没有硬性规定在一个地区必须直营或特许经营多少家店铺以上;另一个变动就是没有明确规定在国内注册的直销企业的母公司必须是生产型企业。对于这个说法,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没有确认。
胡远江透露,与此前透露的草案内容相比,审议通过的直销条例中,企业注册资金8000万元、保证金2000万元、直销员奖金比例最高30%的限制都没有变动。
事实上,即使没有这两处松动,直销企业也已经表现得相当兴奋。美国五大直销巨头之一康宝莱中国公司总裁钱港基表示,直销条例通过审议对于所有直销企业都是好事。直销条例出台后,企业才能健康正规发展。(京华时报记者 杨开然 实习生 姚苑)
国务院审议通过直销管理条例 保证金最低2000万
记者8月10日获悉,国务院常务会议于当日审议并通过了直销立法中两大核心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接近直销立法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审议通过后的条例还将进行一些细微调整,最终有望在本月底或是下月初正式出台。
消息人士称,《条例》首先设定了高标准的行业准入门槛,申请直销牌照的企业需要缴纳最低为2000万元的保证金,同时注册资本金要达到8000万元,并且对申请企业还有年销售额的要求。
记者获悉,在直销立法中备受关注与争议的另一个问题——奖金制度上,《条例》规定推销员奖金比例上限为30%,并没有规定企业销售层次与奖金层次的多少。这意味着推销员的收入只能为销售收入的30%,此举可促使直销企业尽量减少直销员的层次,从而制约可能出现的非法传销现象。
雅芳公司运营暨销售总经理陈志新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有限的利润空间便意味着,有效控制了企业的直销层次。
此外,对于此前所流传的“直销企业在进入一个省市开展业务时,必须在该省市拥有20家店铺”的规定,记者获悉,即将出台的直销法在企业店铺数目上没有限制,但有关于企业在开展业务的省市需有营业网点的规定。
此间有消息称,即将出台的直销法律,将使几乎所有的直销企业对业务进行调整。不过,安利的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法律的相关细节尚未正式出台,因此无法发表评论。雅芳以及如新等其他直销巨头,也拒绝对此置评。
业内统计显示,中国直销相关产业,预计未来3至5年内可达800亿至1000亿元水平,但打着直销旗号进行的非法传销活动的市场规模则为200亿元。工商部门的数据显示,仅从2003年9月至2004年10月,全国各地就已查处传销案件2797起,取缔传销窝点1.1万个,遣散传销人员20多万人次,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48件。 (国际金融报 吴天一)
直销法审议通过 最大热点取消开店数量限制
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昨天上午,国务院会议已讨论审议并通过了直销法两核心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这意味着中国将出现“合法”的直销业。
虽然两部条例均“严”字当头,主要起到规范行业起步发展的作用,但都清晰划分了非法传销和直销的区别,“这对于整合行业来说是个利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直销企业内部人士表示,“该法的出台有望给企业在中国做直销提供依据。”
据悉,目前市场上的直销企业都将根据新的条例进行调整。上述直销企业人士称,世界直销业的发展都是从单层次到多层次,这是市场发展的趋势;立法也是从严起步,谨慎发展。多层次计酬不是一蹴而就的,很多国家都会对营销队伍的人员素质、层次规模和发展速度作出渐次放开的市场安排。
目前,国内以直销模式经营的企业大约有800~1000家,主要分布在广东沿海和东北等地,在广东约超过600家。而直销企业的市场份额约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预计未来3~5年内可达并将稳定在800亿~1000亿的水平。
一位直销行业资深人士认为,直销法的出台将使所有直销企业获得合法发展空间。
有消息说,此次被审议通过的直销条例中最大的热点是,取消了开店数量的限制。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止,此消息并没有得到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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