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思想者园地>> 高考园地>> 专题复习>>正文内容

以人为本,关注第四次修宪

一。背景材料

1.新中国宪法的历次修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的制定是以宪法为基础。按照宪法规定,对宪法的修改,应由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23以上的多数通过。

修改宪法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大举措。修改宪法是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宪法修改贯彻这些基本要求,对于宪法既保持稳定又坚持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意义。我们有理由相信,宪法的权威性将越来越高,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

建国以来我国颁布的宪法:

19549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也是我国有史以来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它的诞生,以宪法的方式确立了我国基本的宪政制度,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1954年宪法的一些基本内容和重要原则,为后来宪法和宪政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问:在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颁布之前,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是:

“文化大革命”的10年动乱,使我国的宪政遭到严重破坏。在此背景下制定的1975宪法,深深地打上了“文化大革命”的烙印,“左”的倾向十分严重。

1978年,大规模修改后的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它对 1975年宪法文本作了修改。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这部宪法未能彻底清理 “文化大革命”期间“左”的思想影响,还存在一些不正确的政治理论观念和不适应客观实际情况的条文规定。

④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1982124,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即1982年宪法,也是迄今一直在实施中的宪法。1982年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制定的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并吸收了国际经验,是一部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大法。它将四项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写进了宪法,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它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第一次采用宪法修正案的形式修改宪法。主要修改之处为,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同时将有关条款修改为“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主要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及“改革开放”正式写进宪法;以“ 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取代“人民公社”,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 “计划经济”;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再一次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修改:将“邓小平理论”写进宪法序言,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起,成为指引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旗帜;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修改了我国的农村生产经营制度;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将宪法第二十八条“反革命的活动”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

2.本次宪法修改的程序:2003年8月26-28日,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征求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的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进一步修改《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稿,并提请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2003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2004年3月5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3.本次修宪的主要内容:

(1) 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

“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注:新宪法删掉”有”字)

(2) 增加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

“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3) 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族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4) 完善土地征用制度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5) 进一步明确对发展非公经济的方面。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6) 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7) 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8) 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思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现有哪些?)

(9) 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10) 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

“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原来是“戒严”)”

“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11) 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12) 增加对国歌的规定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理论运用:

1.材料一:党的十六大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中国共产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材料二:2003年10月2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人中央关于住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决定提交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义。在这之前,中共中央邀请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征求对修改宪法内容的意见。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讨论通地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宪法修正案议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材料三:中共中央修改宪法的建议主要包括:将"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国有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

依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 从宪法修改过程说明我国做出重大决策的一般程序。

(2) 从哲学上说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我国宪法的重大意义

3)说明修改宪法的内容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作用?

答:(1)我国的大政方针,总是先由中共中央提出建议,体现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政治领导。这个过程中要与各民主党派等充分协商,以保障法律赋予他们的参政权。然后再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义,将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通常要同时在全国政协广泛征求意见,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便在全国实行。

2)答: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对实践有反作用,科学理论对实践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可以用它武装全国人民,指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

3)答: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能保证社会主义文化的前进方向,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可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生产力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可保障人民的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2.根据修宪内容,分析下列题目:

1)国家为什么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2)为大力发展和经济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我们应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1)①从根本上说,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规律决定的。因此,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②具体说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面对发展不平衡的生产力水平,实行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是违背经济发展规律。

③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作用。首先,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其次,扩大了社会就业;第三,带动了一批新兴产业发展。第四,推进了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2)第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转变观念,以生产力为标准,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其快速、健康发展。第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第三,改变歧视政策,实现公平竞争。首先要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其他行业与领域。第四,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要把引导、监督和管理相结合。


本文关键词:思想者园地|专题复习
思想者园地拥有资源150000余条,下载突破4500万人次,长期免费!【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价

思想者园地网站资源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