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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维权”年主题解读

开展“年主题”活动,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借鉴国际同类组织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现状而实施的。自1997年以来,中国消费者协会已连续八年开展年主题活动,每年均确立一个主题,用以提纲挈领,突出重点,指引消费维权工作在年度内的工作方向,并设计相应的系列活动,指导各地消协组织结合地方实际共同开展。实践证明,开展“年主题”活动,促进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宣传普及,深化了全社会对消费维权工作的认识,推动了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扩大了消协组织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影响,促进了全国消费者协会整体工作的开展,深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4年年主题确定为“诚信·维权”。其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通过对经营者的广泛监督,扶优限劣,全面贯彻落实《消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推进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从治本入手,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消费者在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巨大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今年3·15”活动也以“诚信·维权”为主题

一、“诚信·维权”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

“诚信”,是诚实信用的简称。它要求经营者及市场中介机构在市场活动中,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的商业道德标准和根本的行为准则,切实履行《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全面、充分履行与消费者的约定义务,守诺践约,反对规避自身义务及各种商业欺诈行为,促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市场监督机制。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规则,也是现代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精神和内在要求。它鼓励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诚信原则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基础作用越来越重要。市场需要诚信,市场呼唤诚信。

“维权”,就是号召广大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以《消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法律的标准积极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市场交易中各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按照诚信原则解决消费者面临的问题,力争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内容和直接体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必然选择。

实践证明,诚信是维权的必要前提,也是维权工作的基本内容;维权是诚信首要目标,也是诚信的直接体现。在消费者保护领域,诚信与维权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诚信·维权”不仅要坚决反对各种欺诈行为,而且也要坚决反对各种利用法律漏洞、钻法律空子的失信行为;“诚信·维权”不仅要求消费者关注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希望广大消费者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勇于揭露各种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从根本上推进全社会的诚信建设。

二、“诚信·维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首先,“诚信·维权”是新时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群众利益无小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是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解决消费纠纷,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保护,符合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消费维权把大量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为消费争议双方节省了人力、财力和时间,降低了社会成本,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生产力的发展。通过调解消费争议来宣传《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倡导社会主义商业道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建设的要求。开展“诚信·维权”年主题活动,是中国消费者协会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实践性工作,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真正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其次,“诚信·维权”是切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只有在讲信用、守信用的前提下,市场竞争才能充分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增强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同时,只有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诚实守信者的合法权益,让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承担相应的责任、付出必要的代价,经营者才可能自觉守信,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立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条件,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必要制度,是适应国内外市场融合程度不断提高的必然要求。开展“诚信·维权”年主题活动,有利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消费者在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巨大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再次,“诚信·维权”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消法》的需要。1994年至今,《消法》已实施十周年。十年的实践证明,《消法》对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它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其次,它倡导诚实信用,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再次,它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消法》的精神、原则和很多条款还没有得到切实有效落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还没有真正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因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在《消法》实施十周年之际开展“诚信·维权”年主题活动,有利于依托全社会的力量,整合消费维权资源,进一步贯彻、落实《消法》。

最后,“诚信·维权”是解决消费维权领域内难点问题和进一步扩大内需的需要。当前我国社会整体信用缺失,消费环境亟待改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屡见不鲜,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法制观念淡薄,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层出不穷,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诚信问题已成为困扰消费者的严重问题之一,极大影响了消费需求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开展“诚信·维权”年主题活动,有利于化解消费维权领域的矛盾和纠纷,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中国消费者协会“诚信·维权”年主题是从着眼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高度提出的,不仅重申经营者应切实履行《消法》规定的十项义务,而且希望与消费维权有关的社会各个方面(中介机构、行业组织、大众传播媒介、行政执法机关乃至司法机关、立法机关)都要以诚信原则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采取措施,共铸诚信、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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