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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企业职能内化和多业态并存的依据分析

【摘 要】从对世界名店的研究中我们看到诸如沃尔玛自建配送中心、卫星系统、车队;家乐福的主要业态除了大型超市外,还有超级市场、折扣店等一系列的现象。本文试用传统交易费用理论分析现代大型零售企业的职能内化和多业态兼营,并提出其经济动机和适用条件。

【关键词】一体化 交易费用 职能内化 多业态并存

科斯在交易费用理论中把企业扩张的基本形式划分为两类:“联合”和“一体化”。他说:当先前由两个或更多的企业家组织的交易变为由一个企业家组织时,便出现了联合;当所涉及的先前由企业家之间在市场上完成的交易所组织起来时,便是一体化。企业组织以这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或同时以这两种方式进行扩张(科斯, 1990,P91)。科斯的这一表述使人推论:企业兼并形式基本有三种:一是纵向兼并(即科斯的“一体化“扩张),二是横向兼并,三是混合兼并(科斯,1990,P12)。我们据此来分析沃尔玛和家乐福等世界名店的经营模式。

一、交易费用的节约与沃尔玛诸多职能的内化

我们先引用沃尔玛在其扩张道路中的一些数据:1969年自建第一个配送中心,当时大约可以配送所销售的40%的商品,到20世纪90年代初,其配送中心达20个之多,可配送公司销售商品的85%,而竞争对手只有50%~60%实现了集中配送;1983年与休斯公司合作,以2400万美元的代价发射了公司的第一颗卫星;1969年租用IBM360计算机一台,1979年,公司网络配置基本完成;其车队规模无从可考,但其为每家分店送货的频率是每天一次,而竞争对手最快也需3~4天一次(李飞,2001,P34)。上述诸多职能内化的背后,自然有其共同的规律和依据。在此我们从交易费用节约的角度来分析。

科斯认为的交易费用即是“运用价格机制的成本”(科斯,1990,P5)。沃尔玛如果不内化上述职能而选择外包,显然存在巨大的交易费用。同时,限于零售企业服务的特殊性质,其对外包职能完成的质量要求是极其严格的。而有选择的职能内化不仅有利于交易费用的节约,而且对服务质量的保证和服务弹性伸缩提供了现实的基础。对交易费用节约的分析我们详述以下两个方面:

(一)节约交易费用的表现

根据交易费用经济学家中的集大成者奥立弗·威廉姆森的观点,把交易费用进一步细分为事先交易费用和事后交易费用两种(杨玉生,1999,P182~183)。那么,沃尔玛诸多职能的内化就节约了上述两种交易费用。其中,事先交易费用包括起草、谈判和维护一项协议的成本,即与市场相联系的交易费用:研究和信息成本,谈判和决策成本,检验和履行成本。事后的交易费用则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当交易偏离了所要求的准则而引起的不适应成本;2、为了纠正事后的偏离准则而引起的争论的成本;3、伴随建立和运作管理机构通常不是法庭而来的成本,如管理机构解决纠纷的成本;4、保证生效的抵押成本(迈克尔·迪屈奇,1999,P29)。

(二)节约交易费用的动因和适用条件

传统交易费用理论仅仅说明了节约交易费用是企业兼并产生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换言之,企业职能内化并非节约交易费用的唯一可选形式。事实上企业与市场之间,有许多半结合方式如特许经销、分包制、合作制等,均可成为节约交易费用的可选择形式。那么,沃尔玛等零售企业为什么偏好于职能的内化而非职能的外包呢?这自有其合理的依据。正如威廉姆森对半结合方式一方面表示认同,另一方面也指出半结合方式的非稳定性质。依据他的观点,这种非稳定性质植根于交易费用产生的三个内在根源:

1、受限制的理性思考。这一概念基于两项原理:由于(1)存在信息复杂性,(2)存在信息的不确定性,因而经济活动者被假定为“力图做到理性”,但仅仅是“有限制的做到”。根据“受到限制的理性思考(有限理性)”的假设,人不能选择最优,只能选择满意和次优的行为。

2、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威廉姆森把“机会主义”描述为“狡诈地追求利润的利己主义”和“信息不完整的或受到歪曲的透露”。人的机会主义倾向是建立在“经济人”和“有限理性”基础之上的(陈郁,1996,P79)。它表明,在非均衡的市场运行中,有关的经济主体是利益内化,成本和费用外化,并逃避经济责任。例如,在合约的执行过程中,只要一有机会,人就要利用合约条款的漏洞,甚至破坏合约的规定以谋己利。为了避免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市场交易的合约总是尽量做到面面俱到,这必然加大交易费用。

3、资产的特殊性。它是指某些投资一旦形成某种资产(如人力资源、实物资产等)之后,就很难重新配置使用,除非它们在转移过程中遭受重大的经济价值损失。资产的特殊性反映了某一资产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一般来说,资产特殊性的高水平意味着双边垄断的存在,资产特殊性越强,市场交易的潜在费用就越大。

威廉姆森进一步声称,只有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出现的情况下交易费用才会存在,才会存在所谓签订和执行合同的成本,并且认为机会主义是其中的根本要素。需要补充的是交易费用产生的原因还应包括一个隐含的不易觉察的因素,这就是“小数目条件”,即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必须减少交易者数目,这就决定了交易者所面临的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甚至是寡头垄断市场。

基于上述分析,沃尔玛在与其各供应商的博弈过程中,选择了用“管理的交易”代替了“买卖的交易”(康芒斯,1997,P74)。即选择了企业组织部分替代市场机制。从节约交易费用的角度考虑,这种替代是有选择的替代。换言之,职能的内化只能是有选择的职能内化,而不是全面的职能内化,这也就是节约交易费用的条件。正如科斯所认为的:企业的扩张必须达到一个点,即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在公开市场上完成这笔交易所需的成本,或者等于由另一个企业家来组织这笔交易的成本。因为如果企业组织额外交易成本低于后者,那么企业还会趋于扩张;如果企业组织额外交易成本高于后两者,那么该企业就会因成本的增加和市场决定的产品价格的降低而不能盈利。从交易费用角度看,企业兼并的边界取决于企业边际交易费用节约额与边际组织费用增加额的均衡(科斯,1990,P10)。显然,沃尔玛等零售企业无论是自建职能内化的机构,还是兼并这一类机构,上述条件均应是其运作的理论依据。如果零售企业的职能内化的交易费用过高时,则通过市场交易来“外化”职能应该是更加合理的选择。所以有选择的职能内化必须是能够节约交易费用的。

二、企业的联合和一体化与家乐福的多业态并存

根据科斯等人对联合和一体化的解释及推论,家乐福等零售企业的多业态并存的现象,我们给出这样的解释,即多业态的并存显然是由公司总部通过制定战略决策和实施监督等职能来管理的。依据威廉姆森等人对混合兼并的解释,我们推导出零售企业中这种横向的业态兼并能够给企业整体带来的如下优势:

(一)降低资本的交易费用,优化资本的整体效益

在零售企业实行单业态经营时,不同的业态对应各自的经济实体。在业态联合之前,这些零售企业对应的是同一个外部资本市场。而利用外部资本市场对不同业态的零售企业配置金融资源时将由于信息不对称、商业秘密以及各零售企业机会主义的存在,必然导致较高信息搜寻费用和业绩监督费用。这表明了外部资本市场配置给各零售企业金融资源时具有较高的、不可避免的交易费用。正如威廉姆森所断言:一个多部门公司(总部)向不同活动部门划拨金融资源,将具有以下几项交易成本优势:(1)由于可获得内部的详细报告和审计,总部可获得的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均非任何外部机构可以比拟;(2)不存在商业机密问题;(3)多部门间争取总部划拨的投资基金的竞争,将能改善金融资源配置效率;(4)多部门组织战略决策与经营决策之间的分离,减少了中间管理的机会主义,从而减少了外部资本市场监督各专业公司管理层的交易费用。

另外,通过总部调拨资金,对综合型零售企业而言,还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集中资源发展有前途的业态;有计划、有步骤地从衰落业态中退出,减少硬性退出的沉没成本。同时还可以根据竞争对手的动作作出有效的反击,保护已有的市场份额并扩大竞争优势,从而提高资金的整体运作效益。

(二)降低对抗性成本,服务总成本最低化

零售企业的诸多业态由于均处于市场的终端,直接面对广大消费者,各业态之间的关系显然不是市场交易关系,而是竞争或替代关系。但我们研究会发现,这种市场竞争关系却会导致各种业态过高的市场交易费用。在人的有限理性以及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不确定性的前提下,各种业态为了获取比对方更多的市场份额,必然制定更合适的产品价格和研究最有利的促销方案,以争夺消费者的有限收入。这必然导致它们要相互研究对方,而这种研究从时间和资源上看都是有成本的。另外,各业态对应企业在实施联合或兼并前,若已是行业内占据较大市场份额者,则不能排除各方机会主义的行为——损人利己。所有这些无疑会间接增加交易各方的市场交易费用,倘若通过横向兼并实现职能内化,则能消除上述不必要的市场交易费用。家乐福等零售企业实施多业态并存的经营方式,上述分析也一定是其考虑的动因之一。

零售企业多业态的并存,可以使提供两种或更多产品的最低服务成本低于单独提供一种产品的最低成本。用公式表达为:C(Q1,Q2)

当然,这种横向兼并或联合也会增加企业组织费用。这种兼并或联合的边界同样决定于企业边际交易费用的节约额与边际组织费用的增加额的均衡点。对零售企业的多业态运作,其实施的前提条件应该是所属的两个或多个业态都是规模经济较显著的业态,并且在兼并或联合前没有达到规模经济的水平之上。

(三)无形资产的共享

凯森在其内部化理论中特别强调无形资产和特殊性专利知识(一种广义的包括技术的、市场营销的和管理的实际知识)的重要性。凯森对跨国兼并解释时假定一家公司具有某种专利知识的竞争优势,它可以向国外某公司出售或出租其使用权。但这会由于信息的买方(进口方)的不确定性以及人的有限理性、机会主义的影响,使卖方(出口方)承担较高的交易成本。为了消除买主对出售的质量的疑虑,必须使买主能从中获得较高的收益,这意味着卖主只能以较低的价格出售,由此看来,以市场为基础的解决方法(发放许可证、或实施特许经销)将使卖主变得无利可图,此时,企业就会在国外实施横向兼并而在国外子公司中加以利用。

从凯森的内部化理论中我们推导出如下结论:零售企业多业态并存的经营模式,将使相关业态分享优势业态或优势企业的品牌及管理方法等等其它的无形资产。当然,这一优势得以发挥要符合如下条件:1、主导企业或优势业态内部有无形资产特殊性专利性知识的优势;2、这种无形资产的优势在相关业态中具有兼容性,即无形资产优势(如品牌)延伸的障碍及负面影响较小。

三、节约交易费用以外的补充

以上从节约交易费用的角度分析了沃尔玛经营中诸多职能的内化,同时从兼并和联合的角度分析了家乐福等名店的多业态经营,并提出了其实施上述行为的经济学动因及其适用条件。

需要补充的一点是,零售企业的职能内化和多业态经营的动因除节约交易费用外,更重要的是为了提高企业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而实施条件就自然随之变化,除了边际交易费用节约额大于或等于边际组织费用的增加额的条件外,更多的出于零售企业的整体战略考虑,即跳出了单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的局限,而从零售企业资源整体配置的有效性及对抗的有效性等方面来考虑自身的经营模式。显然,这也就超出了传统交易费用兼并理论能够解释的范围。

职能内化和多业态经营都是有选择的,存在适用条件的。大型零售集团实施上述行为不仅保证了企业整体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也提高了企业整体的服务弹性和对外竞争的灵活性,为企业展开有效竞争提供了现实基础并分散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强了自身的市场生存能力。

在此必须指出的是职能内化和多业态经营与专业店的生存和发展在理论和现实上并不相悖。专业店在现实的运作中也同样实行着配送、批发等职能的内化,通过职能内化使利润空间得以拓展,有效地保证了其市场生存能力。另外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专业店实际上是将诸多比较一致的利基市场扩容到了同一家店中,由此吸引这些利基市场所对应的消费者,同时摊薄服务的成本。这在实质上是从消费者行为的角度来细分业态,并实行混合经营,是零售业态中多业态经营的一种变种,是一种更微妙的多业态经营模式。

本文是从传统交易费用兼并理论的角度对零售业中存在的现象的一种理论解释。我们欢迎更多的不同角度的思考和解释。

参考文献:

[1]罗纳德·哈里·科斯. 企业、市场与法律[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0.

[2]杨玉生.西方经济理论及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3]迈克尔·迪屈奇.交易成本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4]陈郁.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5]李飞.世界名店[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6]康芒斯.制度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作者简介:

孟庆华,男,安徽财贸学院研究生。方向:现代企业理论与实践:E-mail:newstarm@sohu.com. 联系地址:江苏吴江市农村信用联社国际业务部。TEL:0512-60600612,13973740415。

范福锋,男,安徽财贸学院硕士。研究方向:企业理论与产业分析。联系地址:安徽财贸学院研究生处.TEL:0552-3126476,13965283825。

李晋,女,安徽财贸学院硕士。研究方向:风险投资理论与实践。联系地址:0552-3126476,1396528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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