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教学目标】
1.知识要求:通过教学,要求学生识记我国各民主党派的名称和性质;识记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活动准则;识记人民政协的性质和职能。理解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理解人民政协职能的特点和作用。区分人民政协和人民代表大会。
2.能力要求: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的自学阅读能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的能力,教会学生学会归纳知识间内在联系的能力和学会运用比较分析方法的能力。
3.觉悟要求:要使学生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是人们主管任意选择的,而是历史形成的,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使学生拥护这一制度,增强维护、巩固这一制度的历史责任感、使命感。
【教学重点】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内容
【教学难点】民主党派的参政地位
【教学方法】自学法、讲授法等
【教学准备】投影仪 幻灯片
【课时安排】2课时
【教学过程】复习旧课,导入新课——什么是政党制度?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主要形式有哪几类?美国、英国、日本、印度四个国家的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政党制度分别是什么?
① 政党制度,是指政党执政、参与国家政权或干预政治的制度。
② 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主要类型有两党制和多党制两种。
③ 美国、英国、日本、印度四个国家的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政党制度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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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体 |
政 体 |
国家结构形式 |
政 党 制 度 |
美国 |
资产阶级专政 |
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
联邦制 |
两党制 |
英国 |
资产阶级专政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
单一制 |
两党制 |
日本 |
资产阶级专政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
单一制 |
多党制 |
印度 |
资产阶级专政 |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 |
联邦制 |
多党制 |
我们了解了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一些基本知识后,还必须重点学习我国的政党制度的有关知识。教材第二框题就来介绍我国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1.我国的民主党派
(1)八个民主党派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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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派 名 称 |
简 称 |
创立时间 地点 |
创始人 |
现任主席 |
① |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
民 革 |
1948.01 香港 |
李济深 |
何鲁丽 |
② |
中国民主同盟 |
民 盟 |
1941.03 重庆 |
黄炎培 |
蒋正华 |
③ |
中国民主建国会 |
民 建 |
1945.12 重庆 |
黄炎培 |
丁石孙 |
④ |
中国民主促进会 |
民 进 |
1945.12 上海 |
马述伦 |
罗豪才 |
⑤ |
中国农工民主党 |
农工党 |
1930.08 上海 |
章伯钧 |
成思危 |
⑥ |
中国致公党 |
致公党 |
1925.10 旧金山 |
陈其龙 |
吴阶平 |
⑦ |
九三学社 |
九 三 |
1946.05 重庆 |
许德珩 |
许嘉璐 |
⑧ |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
台 盟 |
1947.11 台湾 |
谢雪红 |
张克辉 |
【说明】在我国,除了中国共产党外,还有八个民主党派(见上表),在这八个民主党派中,除中国致公党(成立与1925年)和中国农工民主党(成立于1930年)外,其他六个均是在抗日战争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政策的影响和指引下相继建立的。
(2)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党派的性质及对革命的贡献
①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8个民主党派的阶级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同这些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所以,这8个民主党派从来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而是带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
②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他们由于受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产阶级的压迫和剥削,一般都具有强烈的爱国心和反帝、反封建、反官僚的要求。这同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最低纲领的要求基本一致。正是这种一致性,使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建立和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有了共同的政治基础。各民主党派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逐步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形成了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关系。【例如】八大民主党派在1948年左右均发表了对时局的宣言或其他表明他们各自政治观点的宣言,宣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并都积极参加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工作,并于1949年派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共同协商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参加了新中国的筹备工作。
在民主革命时期,各民主党派为了民族的独立、人民解放做出了重大贡献,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例如】中国民主同盟1947年1月举行一届二中全会,揭露国民党反动势力破坏政治协商会议的行为,反对国民党操纵的“国民大会”及其制定的“宪法”,被国民党宣布为“非法团体”。【又如】中国民主建国会公开宣布对国民党一党包办的“国民大会”及其制定的“宪法”不予承认等,在当时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3)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的重要作用及其性质的变化
①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参加了人民政权的工作,在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推动社会主义革命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过程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在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的六位副主席中,就有两位民主党派人士(民革李济深和民盟张澜)和一位无党派人士(宋庆龄);在第一任国务院的四位副总理中,民建的黄炎培就是一位,另外还有一位无党派民主人士(郭沫若)。【又如】八个民主党派都参加了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协商制定了《共同纲领》。【再如】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各民主党派积极做好各自所联系的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成员的工作,使之接受改造,为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和加速完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②1956年底,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的阶级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存在了,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了,其成员变成了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一部分了,我国各民主党派建立时的阶级基础也就不复存在了。
随着阶级基础的变化,各民主党派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他们不再是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了,而是成为了“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
(教材P88.楷体字对我国各民主党派在现阶段的社会基础作了一些介绍,自阅。)
2.多党合作制度的内容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友党。这是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相互关系上来讲的。
【提示】理解这一点,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四个主要方面:A.执政党概念;B.参政党概念;C.参政党的参政点;D.历史形成。
①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
(用第一课我国的国家性质与第三课第一节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来进行这一层次的理解;用上一框题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性质和要求来进行第二层次的理解。)
A.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
B.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是中国各民族人民利益的代表。
所以,在我国,只能由中国共产党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国家政权,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权不能与任何人、任何其他政党分享,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实质。
C.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工人阶级政党代表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领导国家政权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政治制度。
所以,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里,只能由中国共产党来执政,这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根本前提,是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内在要求。否则,我国的政党制度就不是社会主义的政党制度了。
总之,无论是从我国的国家性质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来说,还是从我国政党制度的前提和要求来说,中国共产党都是我国的执政党。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实质是代表工人阶级及广大人民掌握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②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定义1】执政党是指代表统治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的党。
【定义2】所谓参政党,是指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与其通力合作,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的党。
我国的八个民主党派不是资本主义政党制度中的反对党或在野党,而是参政党,具有法律赋予的参政权,其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采纳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补充说明】教材用一段楷体字举例进行了说明。其实,从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共同纲领》到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修改宪法;从1949年10月1日建立的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到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国家领导人。中国共产党都进行了领导,而所有这五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在它的执政期间始终都是与各民主党派进行了协商的。各民主党派作为我国的参政党,是按照法律规定参与了国家政权的,是行使了其参政党的职权的。
③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亲密友党关系是在历史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这种新型政党关系是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几个历史时期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教师教学用书》P151→15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对此问题作了简要的介绍,我们必须明确如下几点:
A.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形成时期。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是形成的标志;
B.新中国成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是发展时期;
C.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是趋于成熟时期。
第二,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形成的,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并且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我国国家政权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当然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保证,我国整个国家的各项事业都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以上这些道理都是很浅显的,教材上也作了说明,不难理解。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第三条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什么还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单独列出来?
一方面,这是从我国的政党制度的角度来讲的。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合作,其中总得有个领导,这个领导就是中国共产党。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各民主党派早在建国前夕就正式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建国后,又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进了他们各自的党章之中。所以,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必须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政治基础,就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一样,我国的政党制度也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政治协商和思想政治工作是实现这种领导的方式。而并不是去干涉各民主党派的内部事务。在组织上,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各自独立的。
另一方面,这是从整个国家的角度来讲的。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我国的立国之本,全国人民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要坚持,各民主党派也要坚持,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关系中也要坚持。
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必须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政治基础。
第三,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1956年,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中共中央及时总结了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历史经验,明确提出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1982年,中国共产党十二大将上述八字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
掌握这十六字方针,我们必须明确两个方面:
一方面,要明确十六字方针的含义及其相互联系,懂得这十六字方针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要明确:“长期共存”离不开“互相监督”,而又只有以“互相监督、肝胆相照”的深厚感情和责任感,才能实行有效的监督,才能使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关系得到长期发展(长期共存)。
另一方面,要明确,这一方针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历史经验总结,也是保证我国政党制度继续巩固和发展的基本条件。
第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掌握三点:
①为什么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的利益,将自己的纲领、路线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形成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这本身就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及全体党员必须遵守。因为,国家的宪法、法律体现的是中国工人阶级和各民族人民的利益,而中国共产党正是中国工人阶级和各民族人民利益的代表者。另一方面,统治阶级的意志一旦转变成了国家法律,也就成为了国家意志,所以,统治阶级和国家的其他一切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必须遵守。也就是说,作为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全体公民都必须共同遵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所以,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共同负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②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是我国的合法的政党,各民主党派同共产党一样,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平等地位。这是正确处理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积极性、主动性的重要条件。
③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民主协商和互相监督也是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的,而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的原则性规定。
【小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制度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从政党关系上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友党。
第二,从政治基础上看: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三,从基本方针上看: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第四,从活动准则上看: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3.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机构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我们的第三个问题,就是来学习有关“人民政协”的知识。
(1)“人民政协”的性质
①什么是“人民政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或“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种重要形式。(P91.)
【解析】“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简称,它还可以再简称为“政协”。“人民政协”是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人士参加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特别行政区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组织形式。
②“人民政协”的建立和发展(补充)
人民政协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号召和领导下建立起来的。
A.1948年5月30日,当国民党“行宪国大”行将收场,蒋介石刚刚登上“总统”宝座的时候,中共中央发布了纪念“五一”劳动节的口号,提出“打到南京去,活捉蒋介石”。同时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中共中央的号召发布后,立即得到了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海外华侨的热烈响应和赞成。
为了加速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中共中央邀请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及早进入解放区,共同筹备新政治协商会议。
不久,大批民主党派领导人、工商业家、文化界人士等从全国各地、从香港、从海外陆续到达河北省平山县,并于1949年2月26日进入和平解放后的北平(叶剑英任市长)。
1949年6月15日下午,新政协筹备会成立并开始政协的筹备工作。
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阐明了即将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以及各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从而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理论基础和政策基础。它的重要内容,后来在《共同纲领》中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下来。
经过近三个月的紧张工作,筹备新政协的三项工作于9月分别完成。
B.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等三个文件。
会议还通过了以下决议: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北平,自1949年9月27日通过之日起改名北京。
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纪年,通过这个决议的一年是1949年。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五星红旗,象征中国人民大团结。
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未正式确定以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
会议选举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80人,选举毛泽东为全国委员会主席。会议还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选举陈毅、贺龙、何香凝、陈嘉庚、马叙伦、郭沫若、邓小平、沈钧儒等56人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1949年9月30日,会议最后一天,通过了大会宣言和给中国人民解放军全体指战员、战斗员的慰问电,会议还一致通过在北京天安门前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以永远纪念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
至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胜利结束,人民政协也正式建立起来了。
C.在当时,人民政协的全体会议具有代表全国人大的性质,代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代行《宪法》的职权。
D.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此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了,《共同纲领》也不再代行《宪法》的职权了。
E.但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为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继续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
③人民政协的性质
通过前面对人民政协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人民政协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2)人民政协的职能(见教材P91.)
人民政协的性质决定了它与国家机关的职能是不同的。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政协内部各方面的关系等问题进行的协商。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法律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方式所进行的监督。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参政议政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其所联系的各界人士的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力献策;等等。
【注意】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不是执政,不能混同于执政,不能超越参与、介入的界限。人民政协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它不直接对国家事务进行决策,而国家权力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拥有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政协的提案、建议案没有法律约束力。人民政协也不同于国家行政机关,它也不直接去负责处理国家的行政事务。政协的参政议政强调参与意识,强调关心国家大事,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倾听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向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提建议、出主意,尽职尽责。
【课堂小结】(略·随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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