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公布2005年高考综合考试方案
江苏省教育厅昨日公布了2005年全省高考综合考试方案。根据规定,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必须文理两科综合考试合格方能参加高考。毕业生一律在学籍所在校报名考试。
考试时间:2004年12月4日,上午9时至11时进行文科综合考试;下午2时至4时进行理科综合考试。报名时间:11月8日至12日,逾期不得补报。在校生报名由学校统一组织,往届生及社会其他人员如需报名参加综合考试,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相片等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会考办报名。除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只须持有综合考试成绩证明就能参加高考报名(不论成绩及格与否)。综合考试成绩用于高考报名资格三年有效。各地必须遵守“综合考试与高考在统一归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外省借读的考生一律回原户籍、原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如在原户籍所在地无学籍的考生可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的会考办报名参考。省内异地借读的考生由借读学校负责通知考生回原籍学校报名参考,在外省借读的考生由原学籍学校负责通知该考生回本校报名参考。
补考工作由省会考办统一组织命题,统一阅卷公布成绩,补考时间:2005年1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进行文科综合考试;下午2时至4时进行理科综合考试。补考对象:凡应届高中毕业生综合考试成绩不及格,以及因故未能参加综合考试,均可参加补考。应届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考试成绩客观地在其高考电子档案中反映给高校,经补考合格的考生,高考电子档案中只记载为合格成绩。据悉,补考报名将在1月1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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