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国原则是怎样产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天,即向各国政府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随后,又致电联合国,声明:国民党当局“已丧失了代表中国人民的任何法律的与事实的依据”,完全无权代表中国。但是,国民党部分军政人员退踞台湾后,以所谓“中华民国”名义实行地方割据,妄图“反攻大陆、反共复国”,中国的内战没有结束,因而形成了海峡两岸对峙的局面。1950年6月,美国派遣第七舰队入侵台湾海峡,阻挠中国政府解放台湾。由此,中国出现了台湾问题。
50年代,美国政府为了孤立、遏制中国,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不仅派军队侵占台湾,干涉中国内政,而且炮制“台湾地位未定”、“台湾中立化”、“托管台湾”等谬论,通过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制造分裂中国的舆论和所谓法律依据,后来还在国际社会策动“双重承认”,企图制造“两个中国”。“台独”分裂势力一直企图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李登辉明目张胆地鼓吹“两国论”。对此,中国政府理所当然地予以坚决反对。中国政府多次声明:“台湾从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庄严的国际协议也早已承认台湾属于中国,而且,连蒋介石集团也承认台湾是属于中国的,一切中国人民,包括台湾同胞在内,在任何时候,也不会容许把台湾从自己的祖国分割出去”;“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坚决反对制造‘两个中国’的阴谋,不管这个阴谋在什么场合,以什么方式出现,我们绝不容许这个阴谋得逞”;“中国只有一个,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正是在中国与外国发展正常外交关系的过程中,在反对“台独”分裂势力的斗争中,在中国政府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斗争中,产生了一个中国原则。一个中国原则的核心是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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