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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关系

东盟国家是我国友好近邻,与我国山水相连,或隔海相望。东盟与中国有着传统的友好往来。1991年,中国与东盟所有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近些年来,中国-东盟友好合作关系发展很快,势头很好。

  一、政治关系日益密切。

  1991年7月,中国外长钱其琛作为东盟外长会议东道国的客人,首次应邀出席了第24届东盟外长会开幕式。1996年,双方由磋商伙伴上升为全面对话伙伴关系。1997年,江泽民主席和东盟领导人共同发表了联合声明,宣布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为双方关系的全面和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随后,中国与东盟十国又分别签署或发表了面向新世纪的双边合作计划。

  在双边关系方面,中国与东盟各国高层互访频繁,各领域、各层次的对话与合作全面展开。2000年,江泽民主席对柬埔寨、老挝和文莱进行了国事访问,胡锦涛副主席对缅甸、泰国和印尼进行了正式友好访问。新加坡总统吴作栋、菲律宾总统埃斯特拉达、越南国家主席陈德良、国会主席农德孟、总理潘文凯、老挝国家主席坎代·西潘敦等先后访华。2001年,江泽民主席、李鹏委员长、朱镕基总理、李瑞环主席、胡锦涛副主席访问缅、柬、文、泰、印尼、新、越等国,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最高元首苏丹·萨拉胡丁、新加坡总统纳丹、内阁资政李光耀、总理吴作栋、越南总书记农德孟、菲律宾总统阿罗约和泰国总理塔信、文莱苏丹哈桑纳尔·博尔基亚、越南总理潘文凯等先后访华或来华出席APEC会议。

  东盟是本地区一支十分活跃、对地区事务有着独特影响力的组织,近些年来,中国与东盟在亚太经合组织、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东盟地区论坛、亚欧会议及联合国等国际、地区组织及机制中相互支持,进行了良好的合作,共同维护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增进本地区国家相互了解和信任、维护地区和平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经贸合作深入发展。

  东盟是我国第五大贸易伙伴,我国是东盟第六大贸易伙伴。目前,我国同除文莱外的东盟九国均签署了政府间贸易协定。2000年,我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到创记录的395.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5.3%,高于我国全年外贸增幅14个百分点。其中我国出口173.4亿美元,增长41.3%,进口221.8亿美元,增长48.6%。2001年1至10月,我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为338.9亿美元,同比增长6.7%,其中我国出口为147.6亿美元,同比增长4.2%,进口191.3亿美元,同比增长7.8%。

  在相互投资方面,2000年,东盟来华投资扭转了合同外资连续3年下降的状况,东盟5国(新、马、泰、印尼、菲)全年新增来华投资1047项,比上年增长15.6%;合同外资金额为30.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东盟成为我国当年第六大投资来源地区(按实际投入金额计算)。我国在东盟建有合资、合营企业692家,总投资额8.93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4.59亿美元。2001年1-6月,东盟国家来华投资合同金额达13.33亿美元,实际利用金额13.02美元,投资项目为617个。

  东盟是我国十分重要的承包工程和劳务业务市场。2000年,我国在东盟国家新承包合同3651个,比上年增长29.6%,合同金额27.3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9.2亿美元,分别增长9.2%和6.7%。按完成营业额计算,东盟国家为我国当年第二大承包工程劳务市场。截至2000年底,我国在东盟国家的承包劳务人员约11.3万人。

  三、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随着中国与东盟关系的不断发展,双方合作机制也不断建立和完善,形成了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框架:

  (一)领导人会议。自1997年始,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在每年10+3领导人会议期间举行非正式会议(也称10+1领导人会议)。第一次非正式会议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双方领导人发表《联合声明》,确定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此后,在河内、马尼拉和新加坡分别举行了第二、三、四次会议,并从第四次会议起,改称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11月在文莱召开。双方领导人决定在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并将农业、信息产业、人力资源开发和湄公河流域开发等确定为双方新世纪初的重点合作领域。

  (二)外长会议。自1991年起,中国与东盟各国的外长每年均举行会议,就中国与东盟关系以及其他双方感兴趣的问题交换意见。1997年起,外长会还为年底的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作准备。

  (三)五个工作机制。经过双方多年的共同努力,中国与东盟合作逐渐形成了下列五个工作机制:

  1、中国-东盟高官磋商。自1995年4月起,中国与东盟开始在高官(副部级)层次就共同关心的政治与安全问题举行年度磋商,时称中国-东盟高官政治磋商。磋商迄今已举行了七次,第四次磋商起更名为中国-东盟高官磋商。通过这一机制,双方加强了在政治、安全等领域的相互了解和信任。

  2、中国-东盟联合合作委员会(ACJCC)。1997年2月,中国东盟联合合作委员会在北京成立,该委员会的成立是中国与东盟建立全面对话伙伴关系的后续行动之一,旨在促进中国和东盟之间各领域合作的协调发展,并着力推动双方在人力资源开发、人员和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合作。为此,中国于同年出资70万美元建立中国-东盟合作基金,资助联委会确定的合作项目。2000年,中国向中国-东盟合作基金增资500万美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开发。基金迄今已资助十多个合作项目,取得了较好效果。

  3、中国-东盟经贸联委会。1993年,东盟秘书长访华,双方同意建立经贸联委会,并于1994年7月通过换文正式建立。经贸联委会主要就国际和地区经济问题交换意见,并讨论如何推动中国与东盟贸易和投资合作。经贸联委会于1995年8月、1997年9月和2001年3月分别在雅加达、北京和吉隆坡举行了三次会议。第三次会议宣布成立“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研究加强双方经济联系、提供贸易和投资便利等问题。经过多轮会议,专家组完成了研究报告并提交给第五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

  4、中国-东盟科技联委会。1993年东盟秘书长访华时,双方同意建立科技联委会,并于1994年7月通过换文正式建立。科技联委会于1995年3月在文莱举行了首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01年10月在海南举行。会议确定将功能食品、海洋技术和热带生物资源开发等作为下一步双方合作的重点领域。

  5、东盟北京委员会(ACB)。该委员会是中国与东盟建立全面对话伙伴关系的另一后续安排。1996年在北京成立,由当时东盟7国驻华大使组成,旨在促进东盟驻华机构与我国政府部门的交流与合作。ACB现由东盟10国驻华大使组成,按半年期轮任主席。

  2001年,中国与东盟又成立了一个新的合作机制,即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1997年4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与东盟商会签署谅解备忘录,决定成立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因受东亚金融危机影响,理事会一直没有正式启动。2001年11月,在朱镕基总理访问印尼期间,理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标志着理事会的正式启动。朱总理和梅加瓦蒂总统共同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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