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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突”恐怖组织大揭密

突厥原是公元5世纪前后,生活在阿尔泰山地区的游牧民族的名称。公元6世纪至8世纪中叶,突厥族逐渐进入我国北方草原,与中原地区上自西魏下至隋唐各朝代发生了多渠道、多层面的广泛交往。公元552年,突厥建立汗国,其鼎盛时期疆域非常辽阔。后分裂为东、西两个突厥汗国,8世纪中叶,东突厥被回纥人(即维吾尔族的祖先)所灭,西突厥则被唐朝所灭。西突厥的后代迁移到小亚细亚半岛,后来建立了奥斯曼伊斯兰帝国。随着东西突厥汗国的相继灭亡,其后裔逐渐融入了其他民族之中。11世纪以后“突厥”这一概念,已不是原先的突厥人,而是对突厥语系诸民族的统称。“斯坦”则是“地方”、“地区”的意思。“东突厥斯坦”(简称“东突”),这一名词最早是19世纪末期西方别有用心的殖民主义者提出的,他们把俄罗斯中亚地区称为“西突厥斯坦”,而把中国的新疆称为“东突厥斯坦”,并编造出新疆是“东突厥”人家园的谬论。因此“东突厥斯坦”不是一个单纯的地理概念,而是殖民主义者为肢解中国而提出的一个政治概念。新疆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将“东突厥斯坦”作为他们分裂运动的名称,其用意昭然若揭。

“东突厥斯坦运动”的产生和发展,是受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的双重影响。泛伊斯兰主义是19世纪中期阿富汗人马丁鲁提出的,其思想核心是联合所有伊斯兰国家,建立统一的伊斯兰政治实体。泛突厥主义运动则源于沙俄统治时代受压迫的鞑靼人,其宗旨是要联合从小亚细亚到中亚的所有突厥语系民族,建立一个统一的突厥帝国。在这两种思想作用和影响下,就产生了新疆的“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

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思想(简称“双泛主义”)从20世纪初开始传入新疆。“双泛主义”一传入新疆,就受到当时中国新疆政府的大力压制,“双泛主义”的一些代表人物如土耳其人艾买提·卡马尔和从土耳其留学归来的维吾尔族人麦斯武德被驱逐出境而流亡国外。

30年代初,麦斯武德、穆罕默德·伊敏等“双泛主义”者又陆续回到中国,此时他们已形成了自己的思想体系和政治纲领,这就是所谓的“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简称“东突”)。当时中国正是军阀割据相互混战的时代,新疆也是一片兵荒马乱,新疆省督军盛世才与支持哈密农民起义的甘肃军阀马仲英激战正酣。动荡的时代背景,给“东突”的发展提供了机会——1933年11月,“东突”分裂分子得到英国的支持在喀什建立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1934年2月盛世才在苏联的支持下打败马仲英后兵进南疆,消灭了这个“共和国”。喀什“伊斯兰共和国”虽然只存在短短三个月,却是第一次公开提出新疆分裂,是新疆分裂运动的开始,其衣钵为新疆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一直承袭至今。

喀什“伊斯兰共和国”被消灭后,“东突”运动的主要人物再次逃亡国外。其主要人物之一的伊敏就是在流亡印度时撰写了宣扬新疆独立的《东突厥斯坦史》,并被“东突”分裂分子视为经典。

与此同时,日本也在积极筹划肢解中国,在推行大蒙满计划的同时,也策划在中国新疆建立伊斯兰国,为此日本还收留了奥斯曼帝国末代苏丹阿卜杜尔·海米德二世之子,准备让他出任新疆独立后的首脑。

抗战时期,麦斯武德、伊敏、艾山·玉素莆等“东突”分裂运动主要人物又回到中国,在中国内地出版刊物,宣传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的思想。

1944年伊犁、塔城和阿尔泰三个地区在苏联的支持下成立了“东突厥斯坦共和国”。苏联此举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其真正目的并不是支持新疆独立,而是要以新疆问题做交换筹码,迫使中国政府承认外蒙古和苏联在中国东北的特权。1945年8月中苏友好条约签署,达到了苏联的预期目的,因此苏联要求“东突厥斯坦共和国”与国民党政府谈判,成立新疆省联合政府。麦斯武德、伊敏、艾山等“东突”分裂分子也被安排在联合政府中任职。由于“东突厥斯坦共和国”的实权掌握在反对新疆独立的阿合买提江等人手中,因此最后“东突厥斯坦共和国”无果而终,但事实上的独立一直维持到1949年解放新疆为止。因为这个伊斯兰政权是反对国民党的,而且并没有公然提出分裂的口号,所以新疆解放以后,人民政府从团结的角度出发,把这一事件称为“三区革命”,作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部分,并将民族军改编为解放军第5军。但是这一事件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新疆解放后,麦斯武德被关押,伊敏、艾山等再次闻风而逃。“东突”分裂运动再次受到沉重打击,但并没有因此而绝迹,分裂主义思想并未彻底根除,其影响依旧存在。只要有合适的环境条件,又会迅速死灰复燃。

“东突”的发展

“东突”分裂运动在20世纪后期开始恶性发展,近年来第一个发展趋势是联合,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东突”分裂组织大多是在境外,活动分散,而且规模和影响都较小。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苏联解体和中亚各国独立,给“东突”分裂主义者卷土重来带来了机遇。原先各自为政一盘散沙的“东突”分裂组织达成了统一集中发展的共识,提出了“统一组织、统一纲领、统一领袖、统一武装、统一行动”的目标。先后出现了“伊斯兰真主党”、“伊斯兰改革党”等联盟性质的组织。

1992年12月,“东突”分裂主义者在沙特、土耳其的资助下,在伊斯坦布尔召开了“东突厥斯坦民族代表大会”,来自中亚、美国、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德国、沙特、土耳其、瑞士等国的30多个分裂组织的头目参加了大会。在此次大会上成立了“东突厥斯坦国际民族联合委员会”,确定了国名(东突厥斯坦国)、国旗(月牙旗)、国歌(夏迪雅)和国徽,标志着境外“东突”分裂主义运动走向联合。

1993年4月5日,美国、德国、法国、巴基斯坦、沙特及中亚等17个国家的“东突”分裂组织代表再次在土耳其举行了“东突厥斯坦”国际会议,宣布建立统一流亡政府,任命热扎彼肯为“政府首脑”,发表了独立宣言,并呼吁联合国、国际人权组织和伊斯兰组织向中国施加压力,还声称将与“民运”组织、达赖集团进行“联合行动”。

1996年10月在和田,来自新疆十几个州(县)的分裂组织代表举行会议,宣布成立“伊斯兰真主党”,通过了党纲、组织建设等七项文件,这标志着境内分裂势力开始由分散走向联合。

第二个发展趋势是国际化。90年代以后,“东突”分裂组织逐渐从地下转为公开,并开始朝着国际化趋势发展。中亚地区“东突”分裂势力的总头目莫哈里索夫就曾公开表示:“要实现独立,没有国际的支持不行,没有西方的支持不行,仅有少数国家的支持也不行。要打‘国际牌’,使新疆问题国际化”。近年来,“东突”分裂组织更是明确推行国际化的策略:扩大在中亚、西亚等伊斯兰国家的政治影响和生存空间,淡化分裂活动的民族宗教色彩,而是将所谓民族宗教问题与人权问题挂钩,把分裂活动提升为“民族解放运动”,以争取西方大国的支持。为此,分裂组织的头目频繁与西方大国接触,并连年在西方国家举行的听证会上作证,到处举办“东突厥斯坦问题”国际研讨会、展览会,并不断组织示威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因特网等现代通讯传媒的作用,扩大影响。

诸如1994年4月,“维吾尔人国际联盟”在纪念“东突厥斯坦革命英雄”会议上决定,将“东突厥斯坦人民的悲惨命运问题拟定告联合国书”,妄图进一步使新疆问题国际化。

1999年5月,在哈萨克斯坦的“东突”分裂组织在阿拉木图举行游行集会,公然打出“支持北约轰炸南联盟”的标语,并宣称“科索沃”的今天就是“维吾尔斯坦的明天”。“东突”分裂组织头目还拜会美国总统克林顿,递交了关于“东突厥斯坦”历史与现状的有关材料,向美国摇尾乞怜,希望美国能像帮助科索沃的阿族那样帮助“东突厥斯坦”的维吾尔人。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东突”国际化的过程中,国际反华势力扮演了“重要”角色,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纵容和支持,对新疆的民族分裂活动无疑是推波助澜。美国总统克林顿、副总统戈尔等政要就曾多次秘密会见“东突”分裂分子;美国国会还专门召开新疆问题听证会;美国中央情报局派出专门人员负责对“东突”分裂主义分子进行培训。1999年,美国政府发表的《中国人权报告》首次指责中国在新疆的民族政策,克林顿在公开场合与“东突厥斯坦民族代表大会”执委会主席艾尼瓦尔会面,接受了所谓新疆维吾尔族人遭受迫害的材料和录像。霍普金斯中亚—高加索问题研究所和史密斯—里查德森基金会也派出专人前往阿拉木图,会见“东突”分裂组织头目。其它一些西方国家也利用“东突”问题向中国施加压力。土耳其和一些中亚国家也或明或暗地支持“东突”分裂运动,还允许其在本国境内开展活动、建立基地,向外输出“泛突厥主义”。在这些国家的支持下,分裂组织创办了多种刊物,连篇累牍地发表文章,攻击中国的民族政策。原设在德国的“解放电台”和“自由欧洲电台”已移到捷克和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并在土耳其增设了“独立解放电台”,加强宣传力度。目前境外“东突”分裂组织立足中亚这一前沿阵地,对新疆进行渗透:设立出版机构,出版煽动独立的书刊和音像制品;建立电台,使用维吾尔语、哈萨克语和乌兹别克语进行广播,大肆进行分裂宣传;召开各种名目的国际研讨会、举办展览和发表公开信,为新疆独立摇旗呐喊,寻求国际反华势力支持;还不断派遣骨干分子入境,加强对境内“东突”分裂组织的扶持和领导;拉拢、收买、策反我驻外人员和出国探亲、朝圣、留学人员,进行情报搜集和颠覆活动;用金钱收买新疆中上层人士,扩大分裂势力;利用宗教进行分裂宣传,煽动宗教狂热,最终目的就是进一步发展扩大“东突”分裂运动。

第三个发展趋势是恐怖主义化。从地理上看,新疆在与中亚地区东部相连,使得“东突”分裂组织与该地区活跃的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极端宗教主义势力和恐怖主义势力有着密不可分的“地缘联系”。

在其恐怖主义影响下,1997年,中亚地区的“东突”分裂组织召开会议,批判了艾沙的“和平斗争”主张。1999年12月,来自18个国家的40多个分裂组织代表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召开会议,确立了暴力“建国”的方针,并就“武装夺取政权”达成共识。计划在十年内建立一支人数在万人以上的正规军队,在新疆地区实施恐怖战、游击战,甚至正规战。为此“东突”分裂组织派遣大出成员在阿富汗、车臣、克什米尔等地参加实战锻炼,并在中亚、西亚、阿富汗等地建立了20余个训练基地,训练骨干分子。哈萨克境内的“东突厥斯坦委员会”在阿拉木图召集近100名曾在原苏军服役的军官和士兵,策划组建武装部队,并在沙特维吾尔族商人的资助下,购买了700支手枪、200支冲锋枪、10多挺机关枪以及火箭筒等大批武器,企图偷运进新疆,支持“东突”分裂组织。“东突”分裂组织还疯狂叫嚣,“解放东突厥斯坦不能用和平方式,要靠武力解决”。有些分裂组织公然提出要在南疆山区进行“武装割据”,一些“东突”组织就在纲领中明确主张使用暴力。例如,在阿富汗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土耳其的“东土耳其斯坦青年民主联盟”、哈萨克“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和“中亚维吾尔真主党”等。还有一些组织,虽然没有在纲领中明确提出要使用暴力,但是在行动中已实际开展了恐怖活动,如“东突信息中心”等。

事实上“东突”分裂组织已经逐步成为“东突”恐怖组织,不但得到了臭名昭著的拉登领导的“基地组织”的大力支持,同时也是拉登恐怖势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数年前,“东突”恐怖组织就得到了拉登在经费、物资上的大力支持。1999年初,拉登会见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头目艾山·买合苏木,在许诺提供资金援助的同时,要求其“一切行动与塔利班协调”。2001年2月,拉登及塔利班高层人士在坎大哈与“东突”分裂组织达成协议,帮助其训练骨干成员,并承诺负担2001年的活动经费。此外塔利班、“基地组织”和“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解放运动”还向“东突”分裂组织提供了大量的武器弹药、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据报道,曾先后有来自10个“东突”分裂组织的1000多名骨干分子在“基地”组织设在阿富汗坎大哈、马扎里沙里夫、霍斯特、呼苏提等地的恐怖主义训练营中接受过诸如爆炸、暗杀、投毒等恐怖活动训练。这些人受训后有的被秘密派遣回中国境内发展恐怖组织,策划从事恐怖活动,有的加入阿富汗塔利班和“基地”组织,有的则参与了俄罗斯车臣恐怖势力的活动,还有的参加在中亚地区的恐怖活动。如1999年8月“东突”恐怖分子参与了在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劫持4名日本科学家和吉内务部队高级军官的恐怖事件;2000年两名“东突”分裂组织成员在车臣战争中被俄罗斯军队俘虏,遣返中国;2000年8月又参与在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山区,袭击当地政府军的恐怖活动。

近年来在新疆发生的一系列爆炸暗杀恐怖事件,大多与这些组织有关。目前,中国警方已抓获100多名曾在阿富汗及其它国家接受过恐怖活动训练秘密潜入新疆的恐怖分子。有关国家也向中方引渡、移交了10多名在恐怖活动中被抓获的“东突”恐怖分子。

2001年“9·11”恐怖事件后,恐怖组织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东突”恐怖组织不得不表示对美国军事打击的支持,并努力拉大与拉登恐怖组织的距离,千方百计抹掉自己的恐怖主义色彩,要求其成员暂时不要发表过激言论,避免所在国将其与恐怖组织联系在一起。在南亚的恐怖组织则抓紧进行战略转移,组织其在阿富汗的成员向周边的南亚、中亚或中东地区转移,以保存实力。同时“东突”恐怖组织再一次扯起所谓维护“人权”、“宗教自由”和“少数民族利益”的大旗,编造所谓“中国政府借机打击少数民族”的谎言,混淆视听,以逃脱国际反恐怖主义的打击。

“东突”累累罪行

90年代是新疆“东突”分裂组织发展最为迅速、活动最为猖獗的时期,截止到目前在境内外的“东突”组织有50余个。主要有:“东突厥斯坦星火党”、“东突厥斯坦青年党”、“东突厥斯坦燎原党”、“东突厥斯坦独立组织”、“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东突厥斯坦民族解放组织”、“东突厥斯坦中央执行委员会”、“天山民主联盟”、“天山民族拯救者党”、“星火党”、“星火联盟”、“新疆伊斯兰天山党”、“探索”及“独立党”等。

而且境内外“东突”分裂分子已联成一体,“境外指挥,境内行动;境外培训,境内破坏”。近年来,在极端主义、分裂主义和国际恐怖主义的影响下,暴力思想已逐步在“东突”组织内部占据上风,分裂活动转向以恐怖暴力为主要手段。一些“东突”分裂组织公开宣扬要通过恐怖暴力手段达到目的。在查获的“东突伊斯兰党”、“东突反对党”等组织的纲领中明确提出,要“走武装斗争道路”、“在人口集中的地区制造各种恐怖活动”。因此“东突”组织在新疆的恐怖活动逐步升级,爆炸、暗杀、绑架等恐怖活动不断出现,以极端残忍手段滥杀无辜,制造恐怖气氛。2002年1月21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东突”恐怖势力难脱罪责》的长篇文章,彻底揭露了“东突”的罪行。据不完全统计,自1990年至2001年,境内外“东突”恐怖势力在中国新疆境内制造了至少200余起恐怖暴力事件,造成162人丧生,440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留下了一笔笔罪恶的记录。

1990年4月5日,“东突伊斯兰党”恐怖分子在新疆阿克陶县巴仁乡劫持10名人质要挟政府,并在交通要道炸毁2辆汽车,杀害6名武警官兵。

1991年2月28日,“东突”恐怖组织在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客运站录像厅制造爆炸案,造成1人死亡,13人受伤。同日,恐怖分子还在库车县城一商店内安置了炸弹,爆炸未遂。

1992年2月5日,“伊斯兰改革者党”在乌鲁木齐市52路、30路公共汽车上制造了两起爆炸事件,两辆公共汽车被炸毁,造成3人丧生、23人受伤。同时还在一影剧院和居民住宅楼中各安置了一枚定时炸弹,幸被及时发现排除。

1993年6月17日,“东土耳其斯坦民主伊斯兰党”在喀什市地区农机公司办公楼制造爆炸案,造成大楼坍塌,2人丧生、7人受伤;8月1日该组织又在喀什地区莎车县外贸公司录像厅制造爆炸案,造成15人受伤;8月19日在和田市文化宫制造爆炸案,造成6人受伤。

1993年8月24日,两名“东突”恐怖分子将喀什地区叶城县政协常委、大清真寺主持阿不力孜大毛拉刺成重伤。

1996年3月22日,2名恐怖分子枪杀阿克苏地区新和县伊协副主席、清真寺副主持阿克木司地克阿吉。

1996年4月29日凌晨,十余名全副武装的恐怖分子闯入库车县阿拉哈格乡库纳斯村,向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人大代表卡吾力·托卡家投掷了2枚炸弹,致卡及其妻重伤,并将卡的弟弟、弟媳、儿子、儿媳杀死;该村村干部加如甫买买提明也被刺成重伤。

1996年5月12日,“东突”恐怖组织4名恐怖分子在全国伊斯兰教协会常委、新疆政协副主席、喀什伊协主席阿荣汗阿吉和其儿子去艾提尕清真寺做礼拜的途中,对其进行袭击,阿和儿子均致重伤。

1996年7月,“东土耳其斯坦伊斯兰正义党”策划沙雅县监狱暴动,导致15人死亡。

1996年8月27日,6名恐怖分子袭击叶城县江格勒斯乡政府,杀死副乡长和值班的警察;随后又闯入该乡一村,杀害3名治安员和1名水管员。

1997年2月5日至8日,“东突伊斯兰真主党”恐怖组织策划、制造了伊宁骚乱事件,恐怖分子高喊“建立伊斯兰王国”等口号,袭击平民,捣毁商店,烧砸汽车,致使7人死亡,200多人受伤,30多辆车遭毁坏,多间民房被毁。

1997年2月25日, “东土耳其斯坦民族团结联盟”在乌鲁木齐市2路、10路、44路公共汽车上制造爆炸,造成三辆公共汽车被炸毁,9人丧生、68人重伤。

1997年3月,境外“东突”恐怖分子开枪袭击中国驻土耳其使馆,冲击中国驻伊斯坦布尔总领馆,焚烧中国总领馆悬挂的国旗。

1997年3月23日,“东突”恐怖分子闯入阿克苏地区金银川垦区负责人艾买尔江家中,将艾买尔江夫妇两人杀害。

1997年6月4日,4名“东突”恐怖分子闯入和田地区墨玉县恰其克乡荒地村干部买买提肉孜·买买提家,将其杀害。

1997年7月3日,“东突”恐怖分子闯入阿瓦提县拜什力克乡村干部吐尔地尼牙孜家中,吐夫妇被杀身亡。

1997年11月6日,“东突”恐怖组织在全国和新疆伊协委员、阿克苏伊协主席、拜城县清真寺主持尤努斯·斯迪克大毛拉去清真寺做礼拜的途中,将其枪杀。

1998年1月27日,“东突”恐怖分子枪杀叶城县政协常委、县大清真寺主持阿不力孜阿吉。

1998年1月30日至2月18日,“东突解放组织”在喀什市制造了23起系列投毒案,致4人中毒,其中1人死亡,数以千计的牲畜中毒或死亡。

1998年2月22日至3月30日,“东突”恐怖组织在喀什地区叶城县连续制造了6起系列爆炸案,造成3人受伤,天然气输送管道被炸坏引起大火,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

1998年3月5日,境外的“东突”恐怖组织“东突民族中心”用炸弹袭击中国驻土耳其伊斯坦布尔总领馆。

1998年4月7日,“东突”恐怖组织在叶城县公安局负责人、县政协副主席和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住宅门前等处,连续制造8起爆炸事件,炸伤8人。

1998年5月23日,“东突解放组织”成员在乌鲁木齐市华都商厦、大西门、河滩路布料批发市场、长征旅社批发市场、红山木材市场、乌鲁木齐旅社、商贸城等繁华场所放置了40多枚化学自燃纵火装置,制造了15起纵火案,由于及时发现和扑救,才未造成重大危害。

1999年8月23日,以牙生买买提为首的十余名“东突”恐怖分子闯入喀什地区泽普县波斯喀木乡派出所指导员胡达拜尔迪·托乎提家中,将胡和其儿子杀害,然后纵火,致使胡妻被烧成重伤。

1999年10月11日,3名恐怖分子在和田市棉麻公司棉花收购站棉花堆中安放定时爆炸引燃装置,烧毁棉花约2吨。

1999年10月24日,“东突”恐怖分子袭击泽普县赛力乡公安派出所,枪杀2人,枪伤2人。派出所10间房屋、1辆吉普车和3辆摩托车被烧毁。

2000年3月,“东突解放组织”在吉尔吉斯斯坦枪杀了拒绝与其合作的吉尔吉斯斯坦“维吾尔青年联盟”主席尼合买提·波萨科夫。

2000年5月,境外“维吾尔解放组织”,为筹集资金,在吉尔吉斯斯坦绑架了一新疆商人,勒索10万美金,并杀害了该商人的侄子,之后又纵火焚烧了比什凯克中国商品市场。5月25日,“东突”恐怖分子袭击了新疆人民政府赴吉尔吉斯斯坦处理纵火、绑架案的工作组,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行凶后,恐怖分子潜逃至哈萨克斯坦,并于同年9月,在阿拉木图市杀害了2名调查此案的哈萨克斯坦警察。

2001年2月3日,“东突”恐怖分子杀害喀什地区疏附县法院干部买买提江·亚库甫。

2001年8月,“维吾尔圣战组织”使用自动武器袭击新疆库车县公安局,库车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局长陈平牺牲,另有7名公安人员受伤。在瑞士的“东土耳其斯坦信息中心”发言人迪里夏提宣称此事件的目的,是对此前新疆自治区领导人向香港商人访问团承诺“在新疆投资不会受到民族问题影响”的回应。

在此期间,“东突”恐怖组织为了培训骨干,还在新疆境内一些偏僻地区建立秘密训练基地。如1990年“伊斯兰改革者党突击队”在叶城县伯西热克乡建立了训练基地,该基地先后举办3期训练班,共培训了60余名恐怖分子,训练内容包括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理论,爆炸、暗杀等恐怖活动的技能,体能训练等。就是这些经过训练的恐怖分子参与了1991年至1993年在新疆各地的爆炸、暗杀、抢劫等重大恐怖活动。

1998年2月,境外“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头目艾山·买合苏木派遣数十名恐怖分子入境,在新疆和内地一些偏僻地方建立了10多处训练基地,共对150多人进行了爆炸技术培训。同时按照境外提供的配方,大量购置化学原料,秘密制造炸药和爆炸装置。新疆警方于1998年9月在乌鲁木齐火车北站一仓库里,一次就缴获制爆化学原料20多种300多箱,总重量达6吨。除了上述比较集中的培训外,还有大量零散的,3至5人一组的小训练点。一些训练点同时也是武器、弹药和爆炸装置的制造窝点。新疆警方在打击恐怖活动过程中,查获了许多地下恐怖训练点和武器弹药制造工场,收缴了大量的手雷、手榴弹、雷管、枪支、弹药等。

1999年,境外“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派遣的恐怖分子在新疆和田地区7个县市建立数十处秘密训练基地和制造爆炸物的据点,制造了大量武器弹药。仅被警方缴获的手雷就有4500多枚,各种枪械98支以及大量制造工具等。

1999年12月30日,警方在泽普县波斯喀木乡查获一恐怖分子设在地下的制造爆炸物的窝点,缴获一批等制造工具、图纸以及已制成的手雷等。

2000年2月25日,警方在莎车县卡琼乡三村抓获7名“东突”恐怖分子,并在一恐怖分子家里的地道缴获手雷38枚,电雷管22枚,爆炸装置18个,炸药17千克,拉火管20多个。

2001年8月,警方在库车县乌尊乡色根苏盖提村一恐怖分子家中的地道发现制造武器弹药的各种设备,并缴获了61枚爆炸装置。

境外的“东突”恐怖分子还走私偷运武器入境,以武装境内的“东突”恐怖分子。1998年4月6日,在霍尔果斯口岸海关与边检部门就在羊毛集装箱中查获军用手枪6支、折叠冲锋枪1支、子弹1.9万发、手雷90余枚。据抓获的罪犯供认,他们是受境外“东突国际委员会”和“东突解放组织”的指派,在此前已有过17次偷运武器弹药入境。

大量血的事实证明,“东突”分裂组织为了达到分裂祖国的目的,所采取的恐怖暴力手段,以极其残忍的手法滥杀无辜,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是名副其实的恐怖组织。

中国政府的态度

长期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境内外的“东突”分裂组织为实现其建立所谓“东突厥斯坦国”的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了在中国新疆和有关国家的一系列爆炸、暗杀、纵火、投毒、袭击等恐怖暴力事件,严重危害了中国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并对有关国家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

中国政府绝不会对“东突”恐怖活动坐视不理。2001年10月1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孙玉玺在新闻发布会上,首次提及“东突”分子的恐怖活动。孙玉玺透露,中国政府已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东突”分子参与了恐怖主义活动,他们与国际恐怖组织相互勾结,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制造了多起爆炸、暗杀、投毒、绑架和抢劫等暴力恐怖事件,造成大量无辜平民的死伤和财产损失,这些恐怖活动在中国广大民众当中引起了公愤。不仅对中国,而且对整个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了威胁,中国将同国际社会一道共同反对包括“东突”恐怖势力在内的一切恐怖主义活动,以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安定。中国政府表示严厉打击恐怖主义活动这一社会公害,不应有双重标准。

2001年10月19日,欧洲议会不顾中方的多次严正交涉,允许“东突”分子在议会大厦内举行有关“东突”研讨会,公然为其提供活动的场所,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愤慨。在国际社会加强反恐怖合作的情况下,“东突”企图改头换面,以人权、民主、维护少数民族权利掩盖其恐怖组织的本质,继续从事分裂中国的活动。无论其手法如何变化,其恐怖组织的性质是改变不了的。

2001年10月在上海举行的APEC会议上,中方与到会各国就反恐问题达成共识,对“东突”恐怖组织予以谴责。APEC会议结束后,中国根据中美峰会达成的共识与美国开展情报交流,并将为进入阿富汗的美军提供后勤援助。必要时,解放军的特种部队也将对流窜于中阿边境的塔利班及“东突”恐怖分子进行打击。中国和美国的反恐合作,意味着中国将打击“东突”恐怖主义活动纳入到国际反恐斗争大潮之中。这是打击“东突”恐怖分子的历史转机。

10月24日,据中新社报道,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书记王乐泉在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次代表大会上称,新疆将加大“严打”斗争力度,对民族恐怖势力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民族分裂主义骨干分子、宗教极端势力为首分子和暴力恐怖犯罪分子进行坚决有力的打击,确保新疆长期稳定和发展。

  10月底,九届全国人大第24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国务院提交《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两项议案。中国加入国际反恐怖斗争的范围越来越大。由于中国和别国在根除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恐怖活动方面有共同的利益,与国际社会合作将是反对“东突”的重要举措,但还要注意国内的综合治理。从1994年到2000年六年间,中国政府已投入430多亿元用于包括新疆在内的民族地区扶贫。这样的方式,是对东突分裂分子最大的打击。

美国国务院反恐事务协调员泰勒大使2001年12月4日抵达北京,与中国就反恐问题举行了磋商。双方重申,恐怖主义严重威胁着世界和平与发展。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采取综合性手段,共同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并充分发挥联合国和安理会在此问题上的重要作用。双方一致认为,中美加强在各领域的反恐合作,建立中长期反恐交流与合作机制,符合两国的共同利益,有利于进一步发展中美建设性合作关系,也有助于推动国际反恐合作。

中国长期以来饱受“东突”恐怖势力的危害,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境内外一小撮“东突”恐怖势力,为了达到分裂国家的目的,使用恐怖暴力手段进行了一系列破坏活动。他们的所作所为理所当然地遭到了中国各族人民,包括新疆维吾尔族群众的坚决反对。为了保护各民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共同利益,为了维护中国新疆及其周边地区的稳定,为了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中国对“东突”恐怖势力所从事的暴力恐怖活动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但是我们打击的对象只是极少数策划指挥和参与暴力恐怖事件的骨干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对于那些由于受到蒙骗、参与了“东突”恐怖组织一些活动的大多数人,都采取教育、帮助的态度,欢迎他们改邪归正。打击“东突”恐怖势力不是针对哪个民族、哪个宗教,而是针对暴力恐怖的违法犯罪活动,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各民族的共同利益,保证正常的宗教活动的进行。这一政策受到了全国人民,包括新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同时中国政府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反对在反恐怖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全世界各国人民,不分民族与宗教,不分地域与国别,不分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差异,充分认识“东突”恐怖势力的本质及其所造成的严重危害,识破“东突”恐怖势力各种假面具,共同打击其恐怖暴力活动,不给“东突”恐怖势力以任何可乘之机。尽管境内外还存在一小撮“东突”恐怖势力,但不可能从根本上影响祖国神圣领土的完整与统一、新疆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各项事业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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