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教材分析】:
从理论上讲,家庭生活消费及消费者的相关知识,是经济常识中的重要内容,它与生产、交换、分配等内容一道,共同构成经济常识的基本结构。从实践上说,有关生活消费的知识,与每个人的社会生活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弄清消费者依法享有哪些权利,应如何正确行使这些权利,对于提高青少年作为消费者的基本素质,树立正确的权利与义务观念,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经济生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生分析】:
同学们置身于商品经济社会之中,家人或自己都可能有消费权益遭受侵害的经历,这种切身体验会激发他们的维权愿望,这为学好本节课奠定了良好的感情基础。本节课所学内容与学生现实生活联系密切,教学案例随处可见,便于引导同学们主动探究,帮助其逐步养成善于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方法。 【教案设计说明】: 新课程下的课堂教学必须坚持主体性原则、全体性原则、开放性原则以及知情并重原则,这一系列符合教学规律的原则,理应成为本节课教学设计的理论依据。 本人遵循新课程下的教学原则,结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本节课应侧重于讨论法、启发式等教学方法。着重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发挥学生的主动精神,通过现实生活中消费者权益遭受侵害、相关组织机构予以维护等案例分析,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独立思考,勇于尝试,大胆质疑的探究精神,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潜能和创造精神。同时要引导学生采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将教材原有的知识架构重组:按知识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角度来讲解教材知识,并逐步形成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在师与生、生与生的交流与合作中,树立起科学、正确的权利和义务观念。 【教学目标】: 1、 知识与技能: 了解消费者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及依法维护消费者权利的主要途径;培养学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 过程与方法: 引导学生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培养学生周密思考以及合作解决问题的意识和习惯。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4、 使学生享受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情感体验,从而为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做出自己的贡献。 [教学重点]: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教学难点]:消费者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教学方法]:阅读、讨论、案例分析。 [教学媒体]:多媒体。 [教学课时]:1课时。 【教学过程】:
教 学 环 节 |
教 师 活 动 | 学 生 活 动 | 设计意图 |
引
入
新
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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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播放歌曲《天亮了》并展示第2张幻灯片的“背景材料”:某旅游景点的缆车发生事故从高空掉下来,有一对夫妻带着一个孩子也在里面。缆车着地的一刹那,双亲奋力把孩子举起——奇迹发生了,虽然这对夫妻当场摔死,但孩子只受了点轻伤…… | 学生认真听歌的过程中并认真阅读“背景材料”。 | 运用案例激发兴趣,从而引入本课题。 |
讲
授
新
课
讲
授
新
课 |
1、让学生阅读一则小故事《小王同学的遭遇》,并阅读教材,以“现场求助”的方法来提出问题,让学生回答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哪些,即回答是什么? 2、老师以现场提问的方法“你认为小王同学是忍过算了还是怎么办呢?如果他要讨回公道,又该怎么办呢?”来提出问题: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般途径?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和组织机构?(并用《“小王同学的遭遇”的后续报道》来说明。) 3、让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谈谈生活中有哪些类似“小王遭遇”的事情。并提出问题:怎样才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国家、经营者、消费者三个角度) 4、联系教材中“议一议”(并提出问题):许多经营者认为,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只对消费者有利,自己吃亏了。你是怎么看的?从而得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意义,即得出为什么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消费者、经营者、国家三个角度) |
1、学生认真阅读小故事,认真思考并回答出消费者的权益内容。 2、学生阅读材料和教材后积极发言并作出回答。 3、学生积极思考,主动探究,讨论交流,达成共识。 4、学生积极思考,主动探究、讨论。 |
引导学生发现问题,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研读材料和提取有效信息的能力。 促使学生带着问题阅读教材,培养学生阅读能力。 引导学生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培养学生语言的表达能力和综合概括能力。 |
课 堂 拓 展 |
市场交易原则与消费者权益的关系。 |
学生积极讨论并发言。 |
加深对知识间的掌握和理解。 |
课 堂 总 结 | 1、老师点拨重难点。 2、老师寄语。 | 学生进行知识小结并交流学习感受。 | 强化对知识的系统把握,培养学生的综合概括能力。 |
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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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一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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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和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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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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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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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反思】:(略) 附:教学故事《小王同学的遭遇》 大概是去年十月份的某天中午,小王在一家“长命电器商店”买充电器,在仔细地了解了几只产品后,小王没有找到满意的充电器,就想回家;但店主一把扯住了小王衣服,说小王身上有店的物品,小王说没有,但说了没有用处,店主又对小王进行了搜身,的确也没有发生店内的物品;这时店里又来几位店主熟悉的社会青年,店主又说刚才小王看其中一只充电器时,把充电器的油漆弄下来,一定要小王买下来,小王不肯,店主立马打了小王一个巴掌。小王看他们人多势众,只好把充电器买了,回到家里,发生充电器有漏电现象,同时又没有出售说明书、产地的产品。 小王同学回家后,心中觉得很是窝火。很想召集几个哥儿们去那家商店吵一架。但仔细一想,吵一架万一伤了人、损坏了财物,不仅原有的权益没有保障,还可能把事情搞砸。打架了,学校会给处分,触犯法律,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实在不值得。 平时比较急躁的小王,这次沉住了气,把事情告诉了父亲。父亲很支持小王用正当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二天小王随父亲来到该店,要求退货及赔偿医疗费,但双方在赔偿金额问题上分歧较大,没有结果。几天后,他们来到当地的“消协”。经过“消协”的调查、调解,双方达成以下调解协议:1、长命电器商店赔偿该小王医疗费120元。2、“长命”电器商店同意小王退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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