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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劳动价值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实质

今天,几乎所有的人都批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它忽视了生产方式的科技进步,而主张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因此显得相当保守。是这样吗?这些人真正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吗?实际上他们并不真正理解这种劳动价值论,他们没有看清楚这种劳动价值论是什么意思。其实这种劳动价值论是非常富有进步意义的,它也完全与现代政治经济学的“稀缺事实与效率原则”相吻合,并且是现代政治经济学非常有意义的思想依据。

一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实质

  实际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真正名称是“必要劳动价值论”,在它看来,并非一切劳动都可构成物品的价值,只有那些“必要的”劳动,才有资格构成物品价值。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实质是:只有人类的“必要劳动”才有资格形成新价值。所谓“必要劳动”,即是指:必定需要的劳动,是生产过程必须具有的劳动;这种“必定需要”,首先是社会上每个生产者的共同必需,然后才是单个生产者的必需。
  马克思说:“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一定社会的正常的条件下,在平均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劳动所需要的时间。在英国采用蒸汽织布机以后,把一定量的纱织成布所需要的劳动可能比过去少一半。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一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并且只提供以前价值的一半…可见,只是在一定社会内生产物品所必要的劳动量或劳动时间,决定该物品的价值量。”这段话已经充分说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真正称号是“必要劳动价值论”。并且,这个“必要劳动”,与社会生产的生产方式、生产力水平密切相关。他举例指出:当年英国织布业在采用了更先进的蒸汽织布手段后,生产同量织布物品所需要的必要劳动量比从前减少了一半,这使得仍然采用手工织布的劳动有一半劳动耗费从原先的“必要”性变成“不必要”了,变成了多余而无效的劳动。这充分说明了马克思并非将一切人类劳动都看成形成价值的要素---更不表明马克思只将“贫下中农”看成了“创造价值”的主体,说明,他的劳动价值论是有严格前提条件的劳动价值论,即它只是“必要劳动价值论”。
  随着生产方式的科技进步,凝结在产品上的劳动会有许多部分从原先的“必要”变成为“不再必要”。马克思说:“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在此马克思说得很清楚,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凝结在一个物品上的必要劳动量越来越少了,从前一个物品可以凝结有10个人一天的劳动量,现在它却只凝结8个人一天的劳动量(或者更少),多于8个人一天的劳动量,统统被当作不必要的、多余的、无效的劳动。而这正是今天我们经常见到的行业进步而导致更多劳动者失业的关键原因,行业进步使原先还是“必要”的劳动变成了不再必要,这种劳动的无效性直接导致了失业的增加。因此马克思的必要劳动价值论可以很好地用来说明当今因科技进步、生产方式改进而导致的结构性失业现象。
  那么,马克思的“必要劳动”是如何在经济活动中起作用呢?马克思举例说:“假定他[注:一个麻布生产者]生产自己的产品只耗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商品的价格只是所有同种商品平均需要的劳动量的货币名称。但是,在我们的织布者不知道并且也没有经过他的同意的情况下,织麻布所采用的旧的方法已经发生了彻底的变化;昨天生产一米麻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今天就不再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了;货币所有者会非常热心地用我们这位朋友的各个竞争者定出的价格来说明这一点。真是不幸,世上竟有很多织麻布者。”在这里马克思同样说得非常清楚而具体,“必要劳动”是通过“很多织麻布者”之间的市场竞争而起作用的,这种竞争,使得这个“必要劳动”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残酷无情地将原先必要的劳动者排斥在必要劳动以外---变成了无效而多余的人。同时马克思也指出,规定这个“必要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市场竞争交互作用(这种交互作用的意思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收缩会加强市场竞争的程度,反过来,市场竞争的加剧也会加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收缩程度与速度),变化的速度是非常快的,一天之间,就有可能产生变化,发生收缩,使昨天还是必要的劳动变成今天已经是多余的劳动。

二 价格维持论

  上述必要劳动的情况,使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意识到一个关键点:即劳动产品的市场价格被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根据一定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即根据一定的社会成本耗费标准,某种产品的价格总是被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比如根据现在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生产一台29吋彩电的社会平均成本耗费是1500元,那么,这种彩电的市场价格就被维持在1500元。这样,所有(自己没有能力形成垄断局面的)这种彩电的生产者,就只能在这个市场价格水平上经营、安排自己的生产活动,使自己的产品成本等于或小于这个既定的价格,不能高于这个价格。如果你采用了更先进的生产方式(比如采用了更先进有效的机器设备),那么你的成本价格可以比市场所维持的这个1500元价格更低,但你可以按1500元出售,这样你可以暂时获得一笔超额利润。所以,从这种“价格维持”的观点来看,任何单个生产者所获得的收益,都不单纯是他自己的原因,更大程度是由于其它生产者将价格维持在某一水平(较高价格水平)的结果。
对于劳动就业情况也是这样。比如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同一行业中众多企业单位产量所雇佣的工人是100人,那么你的企业也能够这样,即单位产量可以雇佣工人100人,这即是“就业的维持状态”。如果许多企业将自己所雇佣的工人人数下降为80人,那么你就难以维持100人的雇佣量,必须顺从地降到80人以下。这就得出“必要劳动”的意义了。这种必要劳动也就是众多同行企业平均所需劳动量的维持。比如众多企业的单位产量所需要的劳动量维持在100人,则你的企业的“必要劳动”也是100人,如果众多企业已经将这个劳动量下降,那么你的企业所需的必要劳动就必定随着下降。如果众多企业单位产量所需要的劳动量已经下降,但你的企业所需劳动量没有下降,那么这个企业将有一部分劳动量是多余浪费的,因为它将不会得到市场的承认。
  这个“价格维持论”对于观察经济现象是相当有用的。比如对于一个企业,如果其产品的市场价格维持在100元,则可以补偿生产成本、工人工资、缴纳税收、支付退休养老、支付非生产性的行政人员的工资费用等,如果这种产品的市场价格只维持在90元,那么可能在支付这些费用方面面临着困难,如果价格再下跌到70元,可能退休养老金没有了,非生产性的行政人员的办公费用及其工资无法维持了,如果价格再下降,可能连工人工资都没有了,税收也无法上缴。所以,观察市场价格维持在什么位置,是什么原因使其维持在这个位置,是非常重要的。而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市场价格更难以维持在较高水平上,这样,所有“不必要”的成本耗费都必定被竞争所挤压掉,就象市场经济使原先计划经济下的企业纷纷倒闭一样。
  总之,“价格维持”现象的存在使我们更清楚看到“必要劳动”的意义,它是在越来越剧烈的市场竞争下能够获得市场认可的劳动耗费,这个耗费,就是马克思所认可的“价值”。显然,这个价值越来越被挤压收缩。

三 马克思“必要劳动价值论”的意义

  马克思的这个“必要劳动价值论”具有什么意义呢?
  1、它解决了当今那些平庸的马克思主义价值论者们争论不休的:到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体力劳动价值论”呢?还是所谓“脑力劳动价值论”?实际上马克思从来没有提出过这个问题,因为在他得出自己独特的“必要劳动价值论”以后,这个问题就已经毫无意识地解决了。如何解决呢?当社会生产力仍然处于以“体力劳动”为主的状态时,几乎所有的体力劳动从总体上看都是“必要劳动”,既然是必要劳动,就有资格将[体力劳动]自己的代价耗费凝结到相应的产品上。但当社会生产力因科技进步而发展提高时,从前作为必要劳动的体力劳动就会变成不再必要,变成多余的东西。此时得到认可的是所谓脑力劳动,因为生产力进步主要通过脑力劳动而实现。但随着科技发展的深化、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许多脑力劳动也渐渐地从必要状态变为不必要状态了,连脑力劳动都变成了多余无效的劳动。这从今天世界上许多大学生与科技人员陷入失业状态可见一斑。总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高,“必要劳动”越来越收缩,许多劳动会变成多余无用的劳动。
  2、它从一个独特的角度解释了“剥削”问题。必要劳动价值论强调:一个劳动产品里,只有其中所凝结着“必要劳动量”才有资格得到市场的认可,并且,这个必要劳动量随着市场竞争的剧化而越来越减小,越来越没有回旋的空间。因此,任何人(那怕他有天大的权力),都不能随意加大一个劳动产品中的劳动耗费的程度。这种情况表现在那里呢?比如,某些领导人,随意安插自己的亲属朋友到某企业就业,加重了企业的成本耗费的负担。这些领导者可能认为,他们这些人进入企业并非吃闲饭,他们是要劳动的。但他们根本不知,他们这些人的劳动并非是得到市场认可的“必要劳动”,而是不必要的多余的劳动,是“白白耗费的劳动”(马克思语)。如果这些人呆在企业里硬不离开,那么他们就构成对那些能够提供必要劳动的劳动者利益的侵犯,是剥削他们的有效劳动的行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一方面既认可劳动的效率性(劳动耗费越小越好,不能大于“必要劳动”所容许的程度内),又赋予劳动以神圣不可侵犯的属性(即不许剥削劳动者的利益)。在马克思看来,任何非必要劳动的要素都没有资格构成产品价值(产品新价值),资本利润与土地地租,也象那些不必要的劳动那样,只会加重“必要劳动”者们的负担,是一种剥削行为。试想,当市场竞争只能容许你的产品出售到一个额度非常小的最高价格的时候,你还能够在你的产品上添加更多(这个税、那个费的)成本负担吗?到时,消费者会用你的“各个竞争者定出的价格来说明”(马克思语)你的价格过高了,不能接受。所以,当美国政府在向它的企业大规模减税时,有可能迫使中国政府也必须向中国的企业减税,因为如果不这样,则在其它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广大中外消费者就会用价格更低的美国产品(减税会使产品价格下降)来说明你中国企业的产品价格过高了。这样的话,影响就大了,因为中国所有政府开支都要通过一定的税收水平来实现,没有这个水平的收税,有许多政府开支就不能实现,政府就要被迫“减员增效”甚至制度变革;这是典型的“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
  所以,马克思关于“剥削”的思想就是以维护“必要劳动者”的利益为核心,因为只有他们的劳动才能被市场所认可,才是有效的。资本家,如果是食利资本家(而不是“心力劳动资本家”),那么他们的利益仍然是侵占了必要劳动者们的利益的结果。所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价格被压得非常低,此时食利资本家的利息收入必定被大大缩减,甚至等于零。今天银行利率的大幅下降说明了这一点。
  3、这个必要劳动价值论说明人类经济发展的一种基本趋向,即所有人类劳动的产品,将越来越脱离稀缺的境地,其价值将越来越低廉(物品的价值总是与其稀缺度成正比),这意味着,人类的生活水平将会得到相应提高。前面说了,随着社会生产力因科技进步而得到巨大提高,劳动产品中包含着的所有不必要的代价耗费都将被彻底清除掉,甚至原先是必要的成本耗费、必要的劳动耗费,现在都已经变成了不必要的耗费,使产品所凝结着的代价耗费越来越小,其价值含量越来越低廉。几十年前,我们无法想象我们今天的生活,而在今天,可能我们也无法想象100年后我们子孙们的生活。这些都因伟大的经济规律的作用而得到续步实现。
  然而在另一方面,由于许多人的劳动从必要状态变成为不必要状态,所以人类的生活也有可能变得更加艰难曲折。传统的行业所能提供的必要就业量越来越低,新兴的行业又不能尽快繁荣起来。美国钢铁行业的必要就业量从近100前的100多万人减少到今天的15万人左右,但美国并没有因此而出现社会崩溃的状况,这说明,新兴行业仍然是劳动力必要就业的方向。所以,一个社会能够富于创新,是这个社会充满生命活力的必要条件。这是马克思“必要劳动价值论”所启示我们的符合时代要求的大道理。不过马克思却对这种“适者生存”的资本主义感到悲观,因为根据他自己的“必要劳动价值论”,广大劳动者将越来越被边缘化,越来越陷于绝对的贫穷。他构想的解决方案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或者生产资料“社会化”。
  最后必须指出:马克思“必要劳动价值论”中的“价值”含意是指“能够在市场交换中实现出来的价值”,也就是交换价值;严格来说,它不应与“价值”本体相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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