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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优势互补 共塑未成年人健康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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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健全人格,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首要和共同的责任,这既是社会的要求,也是“先成人、再成材”的人才成长规律的要求。传统的家庭“养护”方式和保姆式的家庭教育方法,造成孩子“先天”的人格缺失;重智轻德的学校教育理念,极易造就迷失道德良知的扭曲人格,这已为无数的实践所证明。人格塑造——人才成长中的核心工程,必须由家庭和学校共同合作方能完成,这一重要规律,目前远未引起广大家长和教育工作者的应有重视。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颇和教育理念上的滞后,导致二者教育行为上的众多误区和盲区,造成教育资源极大的浪费,给未来一代的人格发展造成不容低估的负面影响。可以认为,社会上许多“救救孩子”的沉痛呼喊,很大程度上根源于家校合作在教育上的失败。

家庭是孩子物质生活的提供者和精神生活的呵护者。以血缘和亲情为基础的家庭教育,在育人功能上具有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所没有的特点和优势。学校是社会设立的教育专门机构,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目标,通过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等渠道和方式,有目的、有计划地从德智体美劳诸方面促进受教育者身心的全面发展。认清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在培养人格上不同的优势和特点,明确各自职责,扬长避短、优势互补,是家校形成合力对未成年人知、情、意、行诸方面进行正确有效教育的必要前提。

()家庭教育的功能定位

教育在本质上是人的社会化过程。家庭担负着文化启蒙的神圣职责,孩子从牙牙学语、蹒跚学步到饮食起居、待人接物,就开始受到家庭的直接和深刻的影响。家长的价值取向、生活态度、行为方式、思想习惯、性格特点以至于一颦一笑、举手投足,有形无形地、自觉不自觉地无不对孩子的性格形成产生教育和影响。理论和实践研究均表明:在人才成长的三个要素“遗传、环境和教育”之中,家庭的环境影响和家长的教育行为是孩子个性人格形成中带有关键性和决定性的因素。因此,家庭教育的基本功能,是按照社会化的要求和孩子身心发展的特点,培养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家庭教育在孩子道德人格形成中的功能主要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的:

①榜样示范。

孩子初见人世的本能是模仿。模仿是人之初最基本的学习活动和实践活动,是教育的初始阶段。

②事例导向。

家庭生活中发生的大小事件,是孩子接触社会生活的首经之途。家长在对待和处理这些事件(如利益关系、工作关系、人际关系及人与社会、环境发生的各种关系和矛盾时的取向、态度、方法、步骤)中的行为选择、客观效果、社会评价等,对孩子发生着是非、正误、善恶等方面的导向作用。

③氛围熏陶。

家庭氛围是指家庭成员生活方式和习惯形成的一种文化环境。这种环境同家长的文化、职业、经历、教养、兴趣、习惯等方面的个性素质特点密切相关。

④生活体验。

不同的生活体验造就不同的性格特点,这是俯拾皆是的现象。孩子在家庭生活中感受到的各种体验,是形成其思想性格的一个重要来源。

⑤价值取向。

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发生的种种事情,不免有对错、是非、善恶、真假、美丑之分。家长如何对待和处理这些事情,除去个性特点和行为习惯之外,均反映着他()的生活态度和价值取向。这种取向,反映着家长思想道德、人格素养上的差异,无时无地不在影响孩子的人格形成。

根据家庭教育的功能特点和家庭教育的现实情况,为了给未成年人的人格塑造打下良好的基础,当前需要明确并特别重视家长在以下几方面的教育职责:

一是培养劳动意识。劳动是人的第一需要,也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基本特征。劳动创造了世界,也创造了人本身,优秀的人格特点有许多是同劳动意识和习惯相联系的,人格的堕落也往往始于好逸恶劳。而目前的情况是,教师和家长都反映当前学生劳动意识淡薄。

二是培养是非意识。没有正确的是非标准

就难以支撑起人之所以为人的脊梁,黑白颠倒、是非混淆的处世态度将使一个人的灵魂扭曲。

对与错、是与非、善与恶以及美与丑的界限,是家长在Et常生活中通过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影响孩子的。对于事关影响孩子怎样做人、做一个怎样的人的重大问题,家长必须态度鲜明、是非分明。

三是培养规则意识。社会和家庭都有赖于规则才能正常运行,充分发展个性不等于不需要树立规则意识。应该让孩子从小懂得:每个人都有正当的权益需要追求和维护,但必须以不损害他人利益和公众利益为前提。如果随心所欲、肆无忌惮地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知道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益,就会遭遇挫折,并最终损害自己。

四是培养伦理意识。伦理传统是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之一,无论对于加强民族凝聚力、团体向心力还是家庭亲和力都至关重要。尊老爱幼、长幼有序、扶贫济困等传统美德应当作为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发扬光大、代代相传,应当从家庭教育就开始抓起。批评“师道尊严”不等于不要尊师重教,提倡“与孩子一起成长”不等于亲子之间可以不分彼此。

五是培养责任意识。权利、责任与义务的统一是现代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而这一公民意识必须从娃娃抓起。应该让孩子懂得:他在获得家庭关爱呵护的同时,也担负着一个家庭成员的一份责任,这就是家里凡是他应该做并且能够做的事情,都应该尽心尽力去做(至于做得怎样是另一回事)。只有从小学会对他人负责、对集体负责、对家庭和学校负责,将来才能对国家和社会负责,才能做一个对社会和人民有益的人。

六是培养诚信意识。讲求诚实守信是现代公民的重要文明素养,也是人格素养中的核心因素。为人处事讲求真诚和信用,言必信、行必果,才能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和人际关系,才能对国家和社会做出有益的贡献,才能获得良好的环境为自身人生价值的实现创造有利的条件。

()学校教育的根本职能定位

与家庭教育相比,学校教育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全面性、系统性、计划性等特点,它要求通过各种教育渠道、方式、方法和手段。对学生的知、情、意、行诸方面发生影响,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创造各种条件,并为培养健康的人格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了造就一代实现民族复兴伟业的优秀人才,我们认为,实现我国的教育现代化面临着三大历史性课题:对于家庭教育而言,是明确其功能定位并充分开发其人格教育功能的问题;对于社会教育而言,是净化社区环境和优化社区教育资源,为培养未成年人健康人格创造优良环境的问题;对于学校教育而言,则是一个从教育理念上真正确立“学校的根本任务是以德育人”,在教育行为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以德育为首的素质教育的问题。

1、走出学校教育功能的认识误区

毫无疑问,学校是传授知识的场所,担负着充分开发学生智能的重要职责。但学校不单是贩卖知识的“商店”,而且是培养人才的地方;而人才的首要之义,是高尚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

无德无才是“废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有才无德则是“危险品”,这应该是没有争议的。然而,客观地讲,当前我国学校德育低效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培养出来的“人才”有些有可能是“潜在的危险品”。

切实推进素质教育,把学校的根本职责从理论到实践全面落实到位,从政府的宏观决策、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管理、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都面临着重大、艰巨和复杂的改革任务。

2、学校教育功能的历史演变

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其功能定位的价值取向经历了长期的历史演变: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学校担负的道德教化功能可以称之为“伦理本位”,即以是否符合封建社会“君臣父子”的伦理纲常作为道德是非的判断标准。

中国社会进入半封建半殖民地以后,学校教育功能定位的价值取向是技术,可称之为“技术本位”,即以能否培养先进的现代科学技术人才,作为办学质量的根本标准。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长时期中,由于复杂的政治和历史原因,学校教育功能走上了“政治本位”的道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拨乱反正和科学真理的回归,我国教育呈现出空前发展和繁荣景象,但随着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的建立,教育出现了“产业化”的思潮,学校教育在学校和家庭双方都出现了功利化的趋向,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功利本位”。

在全球化背景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教育如何在总结自身历史经验和借鉴西方先进教育文化的基础上,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和体系,如何给学校教育的功能以正确和科学的定位,是摆在中国人民面前一个极为重大和意义深远的历史课题。党和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的提出,已经为我们指引了方向,那就是“发展个性、健全人格”。个性是个体的心理品质,人格是个性的社会化表征,亦即使个性的发展适应社会和人自身发展完善的需要。因此,我们也可以称之为“人格本位”。这与我们强调学校教育应以“德育为首”,素质教育应以“德育为核心”,“把教会学生怎样做人放在第一位”是一致的。正如教育家经亨颐先生所说:“教育何为,学为人而已。”

3、实现现代学校教育功能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按照“人格本位”的要求,学校教育应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宗旨,应始终不渝地坚持以下五个原则,才能实现教育的育人功能和培养目标:

一是在办学指导思想上坚持以德育人原则。科学发展观要求学校教育必须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本;而学生的发展,当以理想、信念、道德、人格、情操为本。这就要求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把培养学生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放在首位,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塑造学生的心灵。

二是在教育工作实践中坚持教书育人的原则。“教书”的目的是为了“育人”,不是为了应试升学、就业赚钱。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者更新教育观念。

在中国,最早把“教育”二字用在一起的是孟子:“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细究一下“教”与“育”的区别,至少有以下诸点——在行为方式上,“教”主要靠口传、身授,显声有形;而“育”则丰富得多,不但可以通过口传身授,还可以通过师表作用、道德操守、人格精神等方式影响学生,收到耳濡目染、“润物细无声”之功。

在实践时效上,“教”或许可以“立竿见影”,“育”则相对需要较长时日,一时半刻难以彰显成效。这是因为由“不知”到“知”,从“不会”到“会”,只要讲授得法、训练有术,学生可以靠理解和仿效完成认识过程;而“育”的内容则属于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个性素养发展方面,必须经历从低到高、由浅人深、潜移默化、实践反复的认识过程,绝非一日之功。

在载体使用上,“教”一般必须有具体的物质凭借,如书本、音像、网络等;“育”的载体则既可以有形,也可以无形,而且有时后者比前者更为重要。

在师生关系上,“教”通常以单向的渠道、以居高临下的方式出现,就如教师的讲台,总得高出教室课桌若干;而“育”则不尽然,教师与学生往往要处于平等地位,双向互动,教学相长。

在评价模式上,“教”可以比较单一,一张试卷、一场表演,大抵可以使“教”的效果一目了然,优劣自现;而“育”的评价则比较复杂,比较艰难。是否重视和善于“育人”,是一个教师师德状况的根本标志,也是一所学校教育思想是否端正的试金石,一个地方是否真心实意实施素质教育的分水岭。

三是坚持管理育人的原则。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教师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制度管理、环境管理等,根本目的是建立科学、高效的教育秩序,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这种管理,必须以尊重学生人权和人格、有利于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为前提和取向,而不是为了把人管住、管死。处罚、辱骂、体罚等侵犯学生人格的行为,不但与师德要求相悖,也是同管理的宗旨相悖的。

四是坚持服务育人的原则。学生是教育活动的主体。“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应当是学校教职员工必须奉行的教育思想和工作准则。从校长、教师到职工,虽然分工有别,但都是以不同的方式为学生发展提供服务。这种服务的内容,包括服务工作行为本身,都在对学生的人格发展发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

五是坚持环境育人的原则。学校是传播文明的场所,优美的校园环境和健康的校园文化,对学生思想道德人格的形成发生着潜移默化的熏陶和影响。绿化、美化、优化校内外环境需要硬件建设和资金投入,但更重要的是管理者的教育理念和自身素养,是精神和文化投入所形成的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

二、家校合作的现状分析与评估

据有关调查表明:目前各地城乡中小学与学生家庭普遍建立了一定的信息交流与教育合作关系。但这种合作关系的性质、质量、水平和效果因地因校而异。一般来说,城镇优于农村,小学优于中学,毕业班优于非毕业班,重点学校优于普通学校。近些年来,随着社会对教育重视程度和家长对孩子成材期望值的提升,家校之间合作的共同意识有所强化,联系和交流较以前更为密切。一些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的学校,已经意识到了家庭教育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自觉地加强了对家庭的指导和合作,在实践中创造了行之有效的合作模式和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但总体而言,我国广大城乡学校与家庭之间合作水平较低,缺乏科学性、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具体表现在教育观念陈旧、合作领域单一、合作机制不活、合作管理薄弱等几个方面。

()合作观念需要更新

家校合作的本质,是围绕共同的培养目标,进行两种教育资源的整合和优化,有效地作用于教育主体—— 学生。这是建立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培养健全人格的必由之路。但是,不少学校仍然仅仅把家庭教育视为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伸”,不承认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处于同等的教育主导地位,也不承认学校对家庭教育担负着指导的责任。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对合作内涵认识偏颇。合作必须以信息互通为前提,但不仅仅是交流信息。不少学校的合作仅停留在“联系”的层面,一般是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通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报告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在校表现;或者通过“校家联系手册”等形式沟通双方的意见和要求,缺乏教育内容和策略上的磋商与合作。

二是合作意向不够对称。教师和家长对学生关注的重点都在学业成绩上,但对造成成绩差异原因的归究往往不一致:学校一般归咎于由家教不当导致的非智力因素有问题,要求家长严加督教;家长则往往责怪学校和教师教育无方。尽管双方都意识到改变学生的思想行为必须家校协同一致,但由于着眼点和着力点不同,也就难以形成合力。

三是对合作主体认同模糊。按照现代教育观念,学校与家庭是平等的教育主体,家庭对学校教育有参与、管理、决策和监督权,对学校教育工作也负有支持和配合的责任。由于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在家校合作方面,理应发挥主导作用,但很多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尚缺乏这方面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少家长则认为孩子的教育问题完全应由学校负全责。家校双方对主体认识上的模糊,导致育人责任感的缺失和道德教育上的真空。

四是效果期望未能协同。学生个性人格发展起点不一,必须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因材施教,才能促进身心的和谐发展。对此,不少家长由于缺乏教育知识和对子女的偏爱,普遍存在过高的成材期望。对于思想道德上出现的问题,往往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期望在短期内改变现状。过重的负担和压力导致学生的压抑心理和逆反心理,常常使学校德育工作者不知所措,合作也就无从谈起。

()合作行为不够协调

家校之间由于教育理念、合作需求上的差异,在具体合作工作中存在以下六大矛盾:

一是培养目标上的一致性与差异性的矛盾。“成人成材”是家校共同追求的目标,但对其内涵理解却不尽一致。家长对孩子如何学会做人的问题不大重视,对于素质教育所要求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也缺乏认识,因此,学校对道德人格上的教育工作、为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生产劳动、为培养个性特长开展的兴趣活动等,往往得不到家长的认同,许多家长都认为那样会耽误功课和影响成绩。这就使家庭与学校按照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要求开展教育的努力发生抵触。比如学校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家长却反其道而行之,请家教、买教辅、搞书山题海。

二是合作内容上的传统习惯与时代要求的矛盾。社会和时代的发展对人才素质的内容和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但许多家校联系的内容仍停留在“用功读书”“遵守纪律”这些方面。现代公民人格素养中的许多要求,如民主法制观念、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公平公正理念、商品意识、人权、环保等等,并没有成为教育合作的内容。许多学校教育对这些内容并未摆上应有的位置,在家庭教育中更没有地位。

三是成材取向上的功利性短视性与发展前瞻性的矛盾。急功近利的短视眼光和行为,是学校和家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家长唯眼前的升学前途是取,关心的是孩子的考分和名次,学校也把升学率视为办学水平的唯一标准。事关孩子将来为人处世的人格教育问题,事关孩子自我发展的能力培养问题,目前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都未能摆上应有的位置。家校合作的全部内容和目的,只是为了升学这一眼前目标,这与教育工作的宗旨和培养目标是完全相悖的。

四是教育渠道的单一性与社会教育多元化的矛盾。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大大拓宽了教育的渠道、内容和方式,多元化的文化环境也对未成年人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这就要求对学校和家庭两种教育以及二者的有机有效结合作出新的改革和不断创新。而目前家校合作的领域基本上围着课堂和教科书打转,无视社会教育的影响,也未对如何利用和优化社区教育资源作出足够的努力。

五是合作方法的随意性和现代教育科学性的矛盾。现代学校教育制度要求把家庭作为参与学校管理的平等主体,并以规范化的制度保障家长的教育参与权和监督权,比如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议,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而目前的家校合作普遍是由学校单方面决定,合作的领域、原则、内容、方式甚至是合作的时间地点,都完全取决于校长或班主任的个人意志。学校对家长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居高临下,指手画脚,家长连基本的知情权和表达权都未能得到保障。

六是对学生评价上的贬抑性与教育工作的鼓励性原则的矛盾。表扬和鼓励为主是教育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但目前的家校合作普遍是“问题合作”,即学生品德或学业上发生了问题,教师才意识到要寻求家长协助。沟通和合作的内容,一般是批评性的内容,对学生心理构成压力,所以学生多不喜欢教师家访。这种“问题合作”违背教育规律,往往起到不良的教育效果。

()合作机制缺乏活力

家校合作作为现代教育工作的一种崭新模式,要求平等互动、快速运转、机动灵活、优质高效。然而目前的状况是:体制呆板、信息不畅、方法简单、效果低下,普遍成为一种时髦和摆设,缺乏应有的生机和活力。首先是模式陈旧。联系渠道是几十年不变的“家长会”、“成绩单”,或者打一个电话、捎一个口信。学生成长中在家庭和学校发生的各种信息,缺乏及时、准确、顺畅的交流通道,使教师和家长的判断经常发生因违背实际而导致的失误,使教育工作事倍功半。一般来说,学校与家长联系的途径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说家长会、家访、电话联系、通讯联系、叫孩子传话等,但从家长那里得到的信息是:教师家访的次数很少,家长与教师面对面的交流机会太少,缺乏必要的沟通,这是导致家校合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

其次是缺乏动力系统。学校把家校联系作为班主任工作的一个附件而不是主件,更未作为考核指标,使教师联系家庭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许多家长更未意识到家教的重要性和自己的责任,少有主动联系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工作的家长。

三是踅转效率低下。由于模式呆板,动力缺乏,信息不畅,加上教育观念滞后,合作方法简单,即使已经开展的家校合作工作,也多半效果不尽如人意,仅处在“聊胜于无”的水平。

()合作管理亟待加强

家校合作是学校德育工作和整个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教育行政部门评价考核学校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但目前这方面的管理上两者都比较薄弱。学校有明文规定的家访要求、家校联系制度和要求的不多,也缺乏落实的措施保障和条件创设。家校合作在认识、组织、指导、管理上存在以下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对家庭教育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没有到位。

尽管党和政府及教育部门已在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文件中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作了明确的规定和指示,但从教育行政部门到学校教师,对家庭教育所做的工作远未达到应有的要求,其根源在于:认为这对教育部门只是一件可重可轻、可有可无的附带性的工作。事实上,学校贯彻教育方针和推进素质教育的努力如果没有家庭的理解、认同、支持和配合.将一事无成。学校对指导家庭教育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为数众多的教育工作者对此并未认同,制度上也就难以到位。此外,就家长本身而言,认识上也存在误区,大都认识不到家庭教育的基础性地位及独特优势。

2.家校功能的相互错位和越位。不少地方的学校把本应由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推给家长,指令家长辅导功课、批改作业、购买教辅,而不少家长也乐此不疲并无怨言。

3.学校对家庭教育指导缺位。如前所述.家庭教育是一门独立的科学,与学校教育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需要进行专门的学习和培训。但目前大多数教师不懂得家庭教育原理,更缺乏科学指导的理论和技术,难以回答家长在教育上的困惑和疑难。不少教师甚至用错误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误导家长。

4.家教指导理论和实践体系没有形成。我国家庭教育理论建设滞后,至今没有形成权威的家教指导理论体系。师范院校普遍不开家庭教育学课程,教师在这一领域的学习培训也缺乏相应的机构和渠道。不少以营利为目的的家教书刊媒体和活动的商业炒作,使家教指导内容出现相当混乱的局面。“状元”炒作的社会后果不容小视。国内境外一些行之有效的家教指导经验尚处在个案经验阶段自生自灭,缺乏系统整理和科学总结,更缺乏强有力的宣传和推广渠道。

5.社区教育功能发展滞后。社区不但应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优良的环境和氛围,还担负着整合家校教育资源的责任。许多社区在举办家长学校、组织演讲交流、开展教育研讨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提高家长素质、改善教学环境、提高家教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影响。但从我省来看,开展家教指导的社区风毛麟角。

6.对特殊家庭孩子群体的教育问题缺少对策。离异家庭、留守家庭、打工家庭、隔代家庭等特殊家庭的大量出现,使家庭教育背景出现前所未有的变化,对这类家庭的子女教育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般性的家教科学知识普及已难以满足这类家庭的要求,学校对为数众多的问题学生转化乏术,亟须加强专门的研究和指导。

三、关于加强家校合作、共塑健康人格的若干意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事关现代化成败、国家前途命运、民族复兴大业的重大战略工程。塑造一代具有健康人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公民,是提高中华民族整体思想道德水平的重中之重,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摆在党和政府面前一项十分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家校合作”不是教育改革的权宜之计,而是一场深刻的社会改革,它需要有力的党政行为,需要刚性的制度安排,需要可行的操作体系,需要有效的管理模式,需要正确的推进策略,也需要创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根据本人对目前家校合作共塑未成年人健康人格的了解,提出以下意见:

()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突出人格教育这个重点,特别是突出伦理人格和道德人格的培养。学会怎样做人,做怎样的人,是教育工作的根本宗旨和首要任务。根据社会转型期文化多元、全球化背景、网络时代等条件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现实状况,我们必须对学校德育内容、结构和工作重点作出调整。学校德育工作主要应依靠教师在正确教育观念下的教书育人和示范引导,必须摒弃形式主义和空洞说教,不应有过多的课程和活动。必须注重学生为人处世的人格养成。现有德育内容应以人格教育为核心进行调整和整合。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社会教育,都必须把人格品质方面的素质培养,诸如诚信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公德意识、合作意识等作为重点内容,根据其身心特点和生活实际,进行切实有效的教育培养。学校和家庭应根据学生不同年龄特点,共同制定未成年人人格教育的规范、目标和具体要求,各司其职、协同合作,系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人格教育,把青少年的思想行为引导到正确为人处世的轨道上来。

()推进未成年人人格教育的法制建设,建立和健全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制度和法规体系。未成年人人格教育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国家要在法规体系和社会制度安排方面突出这方面的内容,并以切实的政府行为加以落实。现行中小学生的《守则》和《行为规范》,要充实和加强人格教育方面的内容。要把校家结合作为现代学校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来建设,规定各自在人格教育方面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并把校家结合的水平和成效作为考核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宣传和贯彻教育方针的一个硬指标。在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教育培养的有关法律规章(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守则》等)中,要突出人格教育的制度导向,促进全社会重视下一代的道德人格建设。教育管理部门要确立大教育观念,把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效结合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要求、实施办法和评价标准,使校家结合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有模式可操作。

()加强家校结合培养健康人格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建立适合国情地情的教育理论体系和实践管理体系。随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地位和紧迫性的H益提升,家校合作育人成为一项当务之急。但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还比较薄弱,尚处于零散的个案经验积累阶段,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和有效的实践指导。

如:家庭和学校在学生人格培养上各自的职责是什么?如何履行这些职责?由谁去监督和保障各自的行为?各自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由哪个部门负责解释等等,目前并未形成社会共识。校家一旦发生矛盾,往往是相互推诿指责,导致发生教育的许多真空地带。近几年来各地创造的校家结合的成功经验,如建立家长委员会、社区教育委员会、校家联席会、家校互访制度、家长学校等等,应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研究、宣传和推广,逐步纳入社区建设的制度和规划之中。应该通过比较系统的理论研究和改革探索,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和各地特点的“三结合”教育制度,才能把人格教育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契机,以转变社会的教育观、人才观为抓手,促进家庭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鉴于未成年人目前人格方面出现的问题很多同应试教育有关,政府应抓住当前素质教育大讨论的时机,通过政策导向、制度设计、工作考核、舆论宣传等途径,积极引导全社会转变人才观、就业观,正确引导社会的教育需求和就业需求,积极推进学校以德育为核心的素质教育。同时积极创建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和谐社会,动员并充分发掘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实施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这一现代化事业的“基础工程”、“希望工程”。

()大力发展家长学校,普及教育科学知识,提高家长的思想道德和科学育人素质。现代化的希望在于下一代,建立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基础在于家庭,家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则取决于家长自身的素质。家长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为孩子成长提供了无声的榜样示范,营造了健康成长的环境氛围;家长对教育科学知识的认识和掌握运用程度,则是家庭教育优劣、成败的关键所在。近十多年来,各地兴办的家长学校方兴未艾,受到家长、社会的热烈欢迎和各方面的高度评价,显示着它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各级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这一所无学历、无校园、无专业教师和名不见经传的教育机构,在推进教育现代化和建设小康社会中独特的重要作用,热情关心帮助它的发展,切实解决它生存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它办学方向、办学质量的指导和管理,把它作为整个教育事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使它在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中贡献力量。

()以青少年的人格教育为重点,构建我国公民人格培养的内容体系。人格教育是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和重头戏。为了保障《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全面落实,应当根据各类社会成员的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类别、层次的人格教育内容,编写简明读物,制定行为规范,落实教育措施。应当以现有公民道德规范(即“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依据,进一步研究制定出符合时代发展要求、体现人文关怀的《现代中国公民人格规范》。当前,应先由教育部门在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各个学段组织编写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人格教育教材,把它作为品德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的一项基本课程(类似当年的“公民科”),并制定出相应的教育管理和评价考核办法。此外,还应弘扬我国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发掘人格教育的传统资源,使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新的内容,成为未成年人人格培养的养料,如儒家倡导的仁爱、宽容、礼让、廉耻、忠孝、节俭、平和等等。这样,人格教育才能从娃娃抓起,从基础抓起,从日常生活抓起,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从整体上提高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



【站长简介】刘海,教育硕士,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延安市优秀教师,无锡市首届“勤远教师奖”获得者。主持或参与10多项省市级课题研究工作,80多篇教学论文发表于省级以上期刊,120多篇文章发表于教辅类报刊……[详细内容]

【网站简介】思想者园地网站( http://www.sxzyd.net)建立于2003年9月1日,长期致力于为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提供资源支撑。目前拥有各类教学资源200000多个,注册用户达到10万余人,资源点击超过4800万人次……[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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