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的新形式──案例教学
《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的实施,使案例教学成为高中地理新课程教学中最为常见的基本形式之一。案例教学大体分为四种基本模式,一是例导型,先“案”后“理”;二是例证型,先“理”后“案”;三是例说型,“案”“理”同步;四是复合型,“案”和“理”有规律地结合。下表为“模块1”(人教版)案例列举:
不同模式的案例,在课堂教学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教学中处理的方式、方法也应有所不同。 例说型案例在新课前先引出,可激发学生极大的学习兴趣。例证型案例一般在讲解完基本原理后再出现,起到印证原理加深理解、巩固知识的作用。 例说型案例和复合型案例在课堂教学中出现的时机要视教学实际情况而定,因为它们是“案”“理”同步或“案”“理”有规律结合。这对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与此两类案例相关的课程标准是结合实例来实现课标要求的。在此类案例教学中,最重要的是能够恰到好处地创造情景,使学生在情景中实现自主学习。因此,教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创设情景。同时情景的设置又要能符合和体现课标的要求。这就需要教师能够很到位地理解和把握课标的要求,也需要教师创设的情景恰如其分,其中设置的问题能够使学生掌握什么知识、达到培养哪些方面的能力,教师要了然于胸,才能有效达到课标的要求。 例说型案例和复合型案例的运用中,教师通过情景的设置,把基本的地理知识纳入到具体的情景中去,通过具体的与生活密切相关情景的学习,使学生的地理分析、地理思维能力不断得到培养。而学生在参与情景的学习中,以小组等形式参加讨论,能够积极地投入到问题的探究、交流中去,这又培养了学生探究问题的热情,加强了学生交流的能力。 案例教学强调“教”与“学”的双向过程。以案例为中心,通过师生间对案例进行剖析、研究、归纳、总结,有利于师生的互动,有利于渗透不同形式的教与学方式,使学生在参与案例的分析过程中不仅学习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而且逐步学会分析地理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步骤与方法。 因此,案例教学不仅是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学评价的要求,同时也是多种形式的学习方式有机结合的纽带,对深化地理课堂教学改革有着重要的作用。 | |||||||||||||||||||||||||||||||||||||||||
2005-10-25 (来源:《中学地理教学参考》2005.7~8 |
【站长简介】刘海,教育硕士,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延安市优秀教师,无锡市首届“勤远教师奖”获得者。主持或参与10多项省市级课题研究工作,80多篇教学论文发表于省级以上期刊,120多篇文章发表于教辅类报刊……[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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